一个青年农民伙同两名刑满释放人员,雇佣6名农村村民和城镇无业人员开设赌场,抽头获利,两个多月内疯狂捞金450万元。近日,经大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区法院公开审理后,依据9名被告人犯罪情节的轻重,分别作出判决。
2013年3月至5月27日,宜宾市宜宾县农民季时林,在我市自流井区荣边镇等地的农户坝子和山上开设赌场后,家住宜宾市的刑满释放人员曾鑫、家住荣县的刑满释放人员晏贵平加入。季时林占赌场五成份额,曾鑫占三成份额,晏贵平占二成份额。赌场雇佣宜宾市和我市荣县的无业人员或农民杨英、陈芳、陈慧、龚晓娟、赵明华、赵军等人在赌场为赌徒提供兑换筹码、发牌、守车、放哨等服务。截止2013年5月27日该赌场被捣毁,在短短两个多月内季时林、曾鑫、晏贵平共抽头获利450余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上述9名被告人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和事实成立。被告人季时林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该案主犯。被告人曾鑫、晏贵平、杨英、陈芳、陈慧、龚晓娟、赵明华、赵军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系共同犯罪的从犯。据此,法院判处被告人季时林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三万元;赵军等8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至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5000元至20000元不等的罚金。(文中人名系化名)(吴明远 杨康)
编辑:舒旭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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