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荣县公安局接群众举报,在旭阳镇德新村一民房内查获火药总含量近一吨的非法贩运和储存的烟花爆竹,维护了烟花爆竹市场良好的经营秩序,消除了安全隐患。
据介绍,荣县公安局接群众举报,称在305省道旁的旭阳镇德新村一民房有人非法储存大量烟花爆竹。荣县公安局立即组织旭阳派出所和县治安警察大队民警前往该地点进行调查。当公安人员赶到现场时,一车正在卸运的各类烟花爆竹被公安人员当场挡获。经调查,这批烟花爆竹属旭阳镇居民龚某所有,确系无证、无照,属非法走私储存。经清点,这批烟花爆竹总共300多箱,总价值近三万元,包括15个品种的火炮和13个品种的烟花。据业内人士估算,这些非法贩运和存储的烟花爆竹的火药含量约为一吨左右,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为安全考虑,公安人员依法将这批烟花爆竹转运到县金桥烟花爆竹专营公司的仓库进行了先行登记保存。目前,公安局已依法对龚某进行控制。荣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春节将至,随着烟花爆竹销售、燃放旺季的到来,荣县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大对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打击力度,积极维护烟花爆竹良好经营秩序,以保障人民群众过个平安祥和的春节。(记者 林媛)
编辑:熊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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