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倒老人 女车主怕担责弃车而逃
2013年9月25日晚上7点多,市民张小英驾驶自己的摩托车行驶在207省道上,当行至62公里+200米时,突然“砰”一声撞倒了正在路边行走的一位老婆婆,被撞老人当场倒地,没有动弹。
“我该怎么办?” 张小英被眼前的一幕吓傻了,“老婆婆会不会撞死了?”“我这下要担责,咋子整?”“是报警接受处理,还是一跑了之?”……无数疑问在她的脑海里翻滚着。
经过一番思想斗争,张小英决定逃跑。见四处没有人,张小英赶紧弃车而逃……
事故现场,被撞老人虽然之后被好心人送至医院,但在四天后因抢救无效死亡。
伪造证据 报假警称肇事摩托被盗
逃离事故现场的张小英内心始终忐忑不安,因为她的摩托车还停放在现场。经过一番“冥思苦想”,张小英决定报假警称自己的摩托车被盗,“这样自己就有不在场的证据,应该可以逃避法律责任。”
说干就干,事故发生后的第二天,张小英急急忙忙前往有关部门“报警”,谎称自己2013年9月18日晚将摩托车停放在贡井区综合市场内,接下来的几天她出差去了,到了26日早上就发现摩托车被盗。
根据张小英的描述,有关部门当日出具了一份《摩托车被盗证明》。回到家后,张小英反复推敲事情的来龙去脉,发现了一个漏洞:自己虽持有《摩托车被盗证明》,但因为报案时说摩托车是26日早上不见了,那么25日也就是案发当日,自己始终存有嫌疑。
想到这里,张小英又着急起来。于是,她决定再次铤而走险,去相关部门改称“自己是在20日发现摩托车被盗的,并非26日”。
揭穿谎言 肇事车主如实供述罪行
如张小英所料,警察果真找上门来,询问她摩托车为何出现在事故现场。此时,张小英故作镇静地拿出《摩托车被盗证明》,并口口声声地表示自己的摩托车已经被盗。
虽然张小英拿着《被盗证明》,但毕竟摩托车的车主是张小英,警察例行公事对她进行详细询问。在询问过程中,警察发现张小英总是神色慌张,同时,警方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张小英是26日早上去报案的,其作案嫌疑依然存在。此外,当得知张小英还修改过“摩托车被盗日期”时,警方加深了对她的怀疑。
在进一步的深入询问中,张小英的心理防线被攻破,她最终承认了自己肇事逃逸、报假案的全部真相。
落入法网 因交通肇事罪获刑三年
最终,经贡井区交警大队认定,张小英承担该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贡井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张小英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发生致一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并在肇事后逃逸,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触犯相关法律法规,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按照相关规定向贡井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近日,法院审理后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张小英被判有期徒刑三年。(郑伟 记者 池莉)
编辑:范秦龙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