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张准备给家里建新房,找来了当地的工匠老王。因为两人是旧识,便没签协议,只是口头约好,等房子造好之后结算工钱。接了活之后,老王找了几个徒弟一起建房。没想到,在建房过程中,老王的徒弟李某从梯子上摔了下来。为了医疗费,李某将老张和老王告上了法庭。
李某脊椎骨折,花去了上万元的医药费。刚开始的时候,老张和老王觉得李某挺可怜的,便垫付了医药费。一段时间后,看着每天不断增加的医药费,两人开始相互推诿,都不愿再出医药费。李某的女儿为了治好父亲的病,只好四处找人借钱。现在李某每天卧床养病,不能下地劳动。
李某的女儿拿着医药费发票找老王和老张。老张觉得自己只找了老王建房子,至于老王把徒弟叫来干活,那是老王的事,事先没经过他同意,他不需要承担责任。而老王则认为,房子是帮老张建的,自己只是叫人来帮忙,因而不应承担责任。
无奈之下,李某起诉到法院,要求老张和老王赔偿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12万余元。法院认为,老张是房主,建房本该找专业的施工队,但是他找了没有专业资质的老王,存在选人过错,且对老王找来的李某的资质也没有审查。而老王找了李某建房,未提供必要的安全措施,致使李某受伤,有过错。李某在施工时从梯子上摔下,自己没有尽到注意义务,也有过错。最后经调解,李某放弃部分诉讼请求,老张、老王各自赔偿35000元给李某。(记者 赖歆)
编辑:吴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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