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先生:21日,我跟朋友在理工学院北校区门口某餐馆吃饭,一共点了4个菜,共计51元,结账时我们索要发票,老板说菜品已经是低价,不开发票,态度还非常不好。我已向有关部门投诉。
记者核实:昨日中午,记者以消费者身份来到该菜馆,点了几样家常菜,吃完后记者要求开发票,负责收费的一位女士称,菜品是低价,不能开发票。
对此,自贡市地税局稽查局举报中心工作人员表示,按照相关规定,商家以任何不正当理由拒绝开具发票,都属于违法行为。我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如果饭店以各种理由推说没有发票,或者采取打折、送礼品等优惠措施拒开发票,消费者可保留当日消费菜单等一些有效证据,拨打12366进行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该工作人员称。
记者在市地税局了解到,春节前后消费者对饭店拒开发票投诉的情况比较多,饭店一般有三种借口拒绝开发票:一是饭店拖延开票时间。这种情况下,饭店大多以“没有发票、过两天来拿”为由,间接拒绝开发票。第二种情况是发票金额与消费不符。饭店开具发票的金额有少于或多于就餐消费的金额。第三种情况是以“赠品”“优惠”“折扣”抵开发票。饭店往往拿出饮料、玩具或优惠券作为“诱饵”,让消费者不要索要发票。
地税局举报中心工作人员特别提醒,类似陈先生就餐遇到的这样的情况,收集证据便于执法部门处理是有必要的,比如:拍下当日点餐的菜谱,或者所要消费的收据等等,以便相关部门进行核实处理。
编辑:吴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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