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刑满释放的曾小平,因偷盗花生一袋,又换来半年“铁窗”生活。近日,贡井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了这起案件。
2013年11月18日,曾小平窜至贡井区五宝镇平房村7组杨济云家,乘无人之机,采用破坏门栓入室的手段,盗走杨济云存放在家的编织袋包装的带壳干花生一袋。随后,曾小平将盗来的花生放置在五宝镇平房村7组一竹林边,准备运送至五宝镇售卖时,被杨济云发现。杨济云将被盗花生追回。经鉴定,被盗花生价值人民币16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曾小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趁无人之机,入户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且曾小平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根据法律规定,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最终,贡井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曾小平有期徒刑六个月。(文中人物系化名)
(李勇 记者 缪静)
编辑:范秦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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