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年过半百的男子在到医院看病时,趁同来看病的妇女取药不便之机伸出贼手,盗得现金3300元。近日,荣县法院审结了该案,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吴理德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现年53岁的被告人吴理德系荣县高山镇人。2013年10月12日9时许,吴理德到荣县新城医院看病时,发现同来看病的妇女李明娟将钱放在其背包内,遂起盗窃恶念,尾随其来到该院二楼药房窗口处,趁李明娟取药不便之机将其背包拉链拉开,盗窃现金3300元后逃离现场。案发后,被盗现金已退还失主。
荣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理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在公共场所扒窃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其自愿认罪,且系初犯,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以上人名均系化名)
(杨勇军 何巧俐 记者 林媛)
编辑:范秦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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