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 (记者 钟小璐) 昨日是我市“单独二孩”政策正式实施的第7天。“单独二孩”政策的实施,也成为市民热议的话题。就该政策中的一些疑问,市计生委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解答。截止昨日上午九时,我市共收到514对夫妻通过网络预约申请,有313对夫妻的预约申请已经受理。
“这个数字可以说是每小时、每分钟都在上涨,也就意味着全市计生干部的工作量也在加大,为了让计生干部更好更快地熟悉该政策,我们前期在全市也进行了全面的培训。”市计生委相关负责人说。
“我们最推荐的方式,是先在网上预约,在网上录入信息,打印‘申请再生育审批表’,找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盖章,然后等我们短信通知,再来现场办理。”如果确实不能在网上预约,市计生委工作人员建议,事先一定要打印好“审批表”,准备好材料,直接到街道办找到工作人员办理。
市计生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昨日全市计生工作人员的培训已经结束,此次培训重点针对单独二孩的政策培训、审批程序、系统运动等方面。
单独二孩疑问解答
1.余女士:我跟丈夫早年离异,我们有一个女儿,前夫另外成立家庭后,又生了一个儿子,现在我外孙女4岁了,女儿想要再生个小孩,能享受单独两孩政策吗?
市计生委答:不算。父母离异后均未再生育,原唯一子女才算独生子女。
2.赵女士:我跟丈夫都是独生子女,常年在外打工,第一个孩子出生时还没有办理结婚手续,现在想要生育第二个孩子,请问,如果补办婚姻登记手续并接受处理后,能否按照单独两孩政策生育第二个孩子?
市计生委答:可以。
3.杨先生:我妻子是独生子女,我们是再婚家庭,婚前双方都有子女,我们符合“单独二孩”政策吗?
市计生委答:不符合。
4.许先生:我跟妻子均不是四川户籍,但常年在四川生活,我妻子是独生女,请问能否按照四川省的“单独两孩”政策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市计生委答:夫妻双方都是外省市户籍、且有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其生育子女执行户籍地生育政策,不适用我省“单独两孩”政策。
5.曾女士: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流动人口夫妻,可否在流入地办理再生育审批手续?
市计生委答:符合我省单独两孩政策的夫妻,可在流入地进行网络申请办证,委托他人在户籍地办理。
6.兰女士:我女儿和女婿都在外地,今年女儿想要回来生第二个孩子,但是现在办理审批手续没法回来办,可不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再生育申请审批手续?
市计生委答:可以。流动人口可通过网络异地向户籍地申请,委托他人办理。
7.薛女士:我第一个孩子已经4岁,现已怀孕,预产期是今年6月份,这个孩子符合“单独两孩”政策吗?
市计生委答:判断单独夫妻生育第二个孩子是否符合我省单独两孩政策,以孩子出生日期为准。在我省单独两孩政策实施之前单独夫妻已经怀孕,但孩子在政策实施前(2014年3月20日)未出生的,应按照规定,及时申请办理再生育申请审批手续。
8.肖先生:我的第二个孩子是在这个政策之前出生的,按照现在的“单独二孩”政策,该怎么处理?
市计生委答:在违法生育处理上,以《条例》修改后的实施时间作为我省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时间界限。单独两孩家庭在《条例修正案》实施前生育的,按照《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9.刘女士:第一个孩子出生时,享受了生育险,其中办理了《独生子女证》并享受了奖励优惠待遇,现在我们计划申请二孩,请问之前拿到计划生育奖励优惠待遇的钱需要退还吗?
市计生委答:不需要退还。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经过批准再生育的,应当在领取生育证时退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从批准次月起,停止享受有关的奖励和优待。
编辑:范秦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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