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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市汽车保有量增长明显,快速递增的汽车数量与停车位的供需矛盾成了时下热议的话题之一。笔者近日就路边停车的相关问题采访了大安交警大队凤凰中队中队长彭亮,他表示,针对我市停车难的问题,相关部门采取了多种措施保障市民的停车需求,同时也提醒车主在路边停车时,要严格遵守有关道路法规,确保道路交通安全、顺畅运行。
路边停车须遵守相应管理规定
在停车位的组成中,路边停车仍然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笔者了解到,路边停车一般是在道路通行能力允许的情况下才设置的,是对城市道路基础设施的一种充分有效地利用。作为一种临时措施,路边停车能够方便短时停车市民的需要,不至于花费很长时间停入或驶出停车场。当前,我市的城市停车场设施有限,在发挥城市道路剩余空间的同时,路边停车可起到停车位弹性化的作用。据彭亮介绍,路边停车一般分为两种情形,其一是停放,即车主离开汽车,把汽车较长时间停放;其二是临时停车,进行货物装卸或上下乘客。针对两种不同情形的停车方式,相关道路法规有不同的规定内容。比如在临时停车时,必须在有施划标志的地方才能停车,在进行停放时,也必须在指定的地方才能停放。
在充分利用城市道路空间的同时,路边停车也具有一些较大的缺点。如果停车规划、管理不当,将造成较为负面的影响,如导致道路通行能力降低、城市道路周围环境恶化,同时也容易引起交通事故的增多,对周边居民的生活和出行也会造成不便。
在我市,五星街、自由路、同兴路等路段的停车位需求量巨大,停车位较为紧张,路边停车矛盾比较突出。对此,彭亮表示,车主在进行路边停车时,必须遵守不妨碍行人或汽车通行的原则,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在有禁停标识、标线等路段严禁停车。比如在某些划有黄色单实线的路段禁止车辆停放,有红叉蓝底标识的地方禁止长时间或临时停车,有单斜杠蓝底标识地方禁止长时间停放,但可以临时停车。在交叉路口、铁路口、宽度未达到4米的道路、急弯道、桥梁、陡坡、隧道等路段禁止停车;在公交车站、加油站、急救站、消防局等特殊区域距离30米以内禁止停车。
在禁停区域内停车可处罚100元记3分
近年来,我市的机动车数量迅猛增长,停车场建设速度又相对滞后,没有足够的路外停车位供汽车停放,造成路边停车数量过多,使得城市道路车速普遍较低,出现交通拥堵的“城市病”。
笔者获悉,为了缓解我市停车难的问题,我市相关部门已在不妨碍交通通行的原则上,在一些重点路段和区域多规划停车位,同时积极与企事业单位协商,开放内部停车场,面向社会满足市民停车需求。“路边停车与路外停车相辅相成。在规划停车位时,充分考虑允许路边停车的定量依据的同时,还将依据不同城市区域、不同道路等级、不同道路交通状况、不同时间段的特点和停车需求,既做到保证城市道路动态交通的需要,又能够充分利用动态交通非高峰时期的城市道路资源,做到科学合理规划路边停车。”据彭亮介绍,根据相关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对车主违规停车处罚分为两种情况,一是针对驾驶员在现场时,民警对驾驶员口头告知将车开走,驾驶员不在现场或口头告知被拒绝时,对驾驶员进行50元罚款。另一个则是,驾驶员在有明确禁停标志或标线的区域停车,将处以100元罚款记3分,若驾驶员不在现场,则通过电子监控进行违规停车取证后,贴上违法告知单,告知驾驶员此处禁止停车,对其进行人性化的告知教育。(罗健超)
编辑:熊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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