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一场交通事故改变了两个家庭。一对母子死于车祸中,而肇事司机也受伤,现被羁押在看守所。昨日,该案的民事赔偿案在江阳区法院开庭,死者家属方提出51余万的赔偿要求。目前,该案将择日宣判。
去年10月6日,泸州市江阳区张坝附近,一辆严重超载的面包车连闯三次红灯后变道高速逆行,撞上迎面而来的水泥罐车,导致2人死亡,6人受伤入院,其他人也不同程度受伤。“我的侄儿和弟媳在这场车祸中死了。”死者家属姚女士介绍,车祸中遇难的两人是母子。
昨日上午9点,该案的民事赔偿案在江阳区法院准时开庭,随后,记者赶到庭审现场。现场原告代理律师发表了自己观点,并提出4家被告共同赔付死者家属伤葬费、精神抚慰金等51万余元,并且按今年即将实施的新赔付标准赔付。但被告方却表示,新赔付方案还没实施,只能按老的赔付标准赔付。
对于保险公司否赔付的问题,保险公司代理人认为,肇事司机虽购买了相关保险,但司机却用私家车搞非法营运,而且司机严重超载至16人,致使被交警发现后逃匿发生交通事故。因此,保险公司没有责任赔偿。而罐车所在公司也表示,罐车是正常行驶,是面包车逆向行驶撞向罐车,肇事司机应承担全部责任。
随后,双方经过举证、论述等,直到中午12点,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华西都市报 肖则兰 记者 孟飞
编辑:黄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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