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记者 罗乐)近日,市纪委集中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引以为戒,廉洁自律。
这4起典型案件分别是:
2013年4月,富顺县互助镇纪委副书记、组宣委员陈来波,档案管理员王光义二人伪造赵某党员发展材料并送领导审批。时任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的铁大明在审查党员发展材料时,未认真履职,签署同意发展赵某为中共党员的意见。2014年4月21日,富顺县纪委决定给予陈来波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铁大明、王光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赵某另行处理。
2008年至2009年间,沿滩区永安镇兴加村党支部书记钟长春伙同村主任江申铭、村秘书刘正洪,在执行国家退耕还林政策中优亲厚友;在执行国家粮食直补工作中弄虚作假,编造虚假名册骗取截留粮食直补款用于村集体其他开支。2014年4月2日,沿滩区纪委决定给予钟长春、江申铭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日,永安镇党委给予刘正洪党内警告处分。
2011年至2012年,贡井区就业局原局长张斌、原副局长谢长寿违规决定安排部分职工外出旅游,费用在单位财务账中予以报销。调查过程中,发现张斌、谢长寿另有涉嫌犯罪的行为,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011年1月至2013年12月,沿滩区沿滩镇升坪街社区党总支书记景鸿、副书记刘秀英向前来开具地址证明的群众违规收取“地址调查成本费”。2014年5月7日,沿滩区纪委决定给予景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日,沿滩镇党委给予刘秀英党内警告处分。
另据统计,今年1至5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四风”类案件56件。
编辑:范秦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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