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梁奇森 记者 王乐乐)记者日前了解到,根据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统计结果,我市2014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已确定。据此,参保单位和个人可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享受相关待遇。
参保单位职工缴费基数按四川省201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工资49018元的40%-300%核定,不低于40%不高于300%,按实申报。缴费比例28%。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按四川省201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工资49018元的40%、50%、60%、70%、80%、90%、100%核定。缴费比例20%。从7月1日起,个体参(续)保人员可以到中国银行各网点缴纳2014年度的养老保险费。同时,市社保局还将对2014年1至6月期间,新办退休并享受养老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死亡退休人员的丧葬补助金、未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参保人员的丧葬补助金,按新基数重新计算,差额部分将一次性补发给本人或法定继承人。
市社保局提醒,养老保险新的政策规定:其一,打破了户籍限制。其二,调低了最低缴费基数。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由原来的以上年全省非私企业在岗工资的60%调减为40%。其三,可以进行制度间转移。参保人员可将参加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编辑:张昊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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