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记者 曾鹏程 摄影 叶卫东)日前,有居民报料称,荣县郝家坝社区澳门花园小区的物业公司突然撤离了,“连夜撤了,招呼都不打一个。”居民称,由于目前小区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业主们很担心小区的治安和卫生。
记者目击:
小区内卫生脏乱差
保安室内空无一人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澳门花园小区。刚进入大门,就发现道路上铺了厚厚一层树叶、榕树果实等,食品包装袋、烟盒、纸屑等垃圾随处可见。
“半个月多了,一直没得人打扫卫生,越来越脏。”小区居民吴女士气愤地说道。在吴女士的带领下,记者沿道路观察了小区的环境后发现,小区内成堆的垃圾随处可见,垃圾桶也长时间无人清理,几乎每条道路上都铺了厚厚一层干枯树叶,绿化植物生长杂乱,并有许多树枝、破旧家具堆放在绿化带内。小区内门禁装置、人行道等许多设施都已损坏,还有一些居民在健身设施上晾晒被褥,也无人管理。
保安室空无一人,保安在茶馆打牌
此外,记者在小区大门处看见,保安室门窗紧闭,里面空无一人,询问居民得知“有保安,可能在小区里。”结果,在大门旁一家露天茶馆里找到了正在打牌的保安。
“像啥子话嘛,不上班去打牌,人进进出出的也不过问一下。”居民为此感到非常不满,“一点责任心都没得,出了事哪个负责?”
物业公司:
物业费缴纳不足30%
按合同规定正常撤离
记者电话采访了物业公司经理龚林斌。据他介绍,物业公司撤离并非违规撤离,而是依照合同执行,“合同上写得明明白白,业主缴纳物业费不足30%,我们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
龚林斌说,物业公司也并非搞“突然袭击”,早在20多天前就向业主委员会出具了正式的书面报告,要求撤离小区,终止物业服务工作,并得到了业委会的同意。并且物业公司并没有完全撤离小区,“留了2个保安,3个收垃圾的(人员),2个保洁和1个收费员。”收费员主要是为业主办理一些退补装修保证金等业务。
龚林斌表示,目前正与业主委员会办理交接手续,但业主委员会迟迟不接手,“每次交接时都只来一个人,喊我们提供这样那样的资料,他说的资料我们都有,他们就是不来接,我们想交都不晓得交给哪个。”
同时,据龚林斌介绍,该物业公司是2010年下半年开始接手小区物业服务工作的,此前的物业公司撤离时并未留下任何相关资料。
物业公司出具的告知函
业委会:
正在联系新物业公司
争取本周内签订合同
记者联系到该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李德良。他表示由于物业公司服务质量差,一度引来业主的强烈不满,应广大业主的要求,准备将物业公司辞退。
同时,李德良还向记者出具了物业公司关于终止物业服务工作的告知函和业主委员会的回复。从6月23日开始,物业公司曾两次致函告知业主委员会将终止小区物业服务工作,并撤离小区,业主委员会也迅速回复,同意了物业公司的请求,详细列举了该公司需要移交的相关资料,并明确提出,在未接到正式移交的书面通知前,物业公司必须正常开展工作,“还没移交就走了,太不负责任了。”
随后,记者电话联系了该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朱政权。他表示,虽然对物业公司突然撤离的做法不满,但也在积极地做好善后工作,“我们正在与新的物业公司洽谈,争取在本周内签订合同。”
主管部门:
各项手续正在移交中
10日内完成交接工作
荣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物业管理股程股长介绍,由于多数居民不满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业主委员会应业主的要求准备将物业公司辞退,目前正在移交各项手续期间。但由于双方在移交的一些问题上未达成一致,导致移交工作迟迟不能完成。
“上周五我们行业主管部门就将双方请到一起进行协商,并要求他们在10日内完成移交手续。”程股长说:“移交工作将会在县规建住房局、河西新区管委会、郝家坝社区三方监督下完成。”
律师说法:
双方属协商解除合同
物业无义务继续服务
就双方争执的移交期间职责履行问题,记者咨询了四川博胜律师事务所律师荣旭东。荣律师介绍,依法成立并生效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经过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合同约定的解除、终止条件成就,或者法律规定的解除、终止条件成就,可以解除或者终止合同。如果物业公司征得业主委员会同意后提前撤离小区,属于合同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不属于违约行为。
物业公司坚称,是按照合同条款中“物业费缴纳率不足30%”单方面解除合同,业主委员会提出移交期间正常履行职责的要求对他们没有约束力。荣旭东表示,如果物业公司按照合同中某一条款单方面解除合同,在业主委员会收到物业公司出具的《告知函》时,已经解除了双方合同,物业公司没有义务继续提供服务。
编辑:熊丹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