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 (陈波 记者 缪静)“谢谢各位法官,没想到这件事情这么快就办好了。我们由衷地表示感谢。”近日,贡井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原告设备公司诉被告水电公司、制造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4位当事人在调解成功后对承办人员进行了真诚感谢。
债权转让合同起纠纷
2008年5月29日,水电公司与制造公司签订工业品买卖合同,约定制造公司向水电公司供应价值235400元的过滤设备及配件。合同签订后,制造公司全面履行了合同义务,双方往来询证函确认截止2014年3月31日,水电公司尚欠制造公司货款85400元。
制造公司因与原告设备公司有经济往来需要,于2014年5月20日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书,将制造公司拥有的对水电公司的债权113919元转让给设备公司,并于2014年5月21日通知了被告水电公司。现在,设备公司起诉要求水电公司给付欠款及逾期付款利息、制造公司承担担保责任、水电公司承担诉讼费用等。
庭前调解成功化解纠纷
贡井法院受理该案件后,根据设备公司的申请赶赴外地,采取了诉讼保全措施,随后仔细审查了相关证据,释明法律规定,引导当事人正确找到各自利益的平衡点。2014年7月31日下午4时左右,三方当事人一同来到贡井法院,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进行了庭前调解。经过一个半小时的努力,三方就还款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被告水电公司采取承兑汇票和现金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支付设备公司9万余元,三方该案的债权债务完清。
自研究出台“服务全区经济发展11项办法”以来,贡井法院更加注重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受理涉及企业经济纠纷的案件。针对涉企案件审判中部分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特点,加强对涉企案件的诉讼指导和风险释明,在诉讼过程中重视庭前调解,力争及时、灵活地化解矛盾纠纷。
编辑:张昊灿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