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邹宇 记者 池莉)没有办理结婚证就“闪婚闪离”,男方要求女方退还彩礼,于是双方发生争议。经过调解本已达成共识,结果男方回家后左思右想又反悔了,认为调解有损自己权益,又将女方告上法庭要求归还5万元彩礼。最终,法院认为人民调解有效,男方要求归还5万元彩礼不予支持。
“闪婚”:没扯证就摆宴请客同居
今年1月23日,余伟与李静经人介绍相识,两人一见钟情很快相恋,随着感情迅速发展,在一起不到一个月时间,两人就开始谈婚论嫁了。
家人得知两人想要结婚,都感到高兴,也帮着操办起婚事来。李静的家人认为,既然要结婚就得按照传统习俗来,送礼金、拜访李静家人等等这些礼节不能少。于是余伟按照李静的婶婶刘淑芬、李静的叔叔李国富要求,对李静的家人进行了挨个拜访,并拿给对方4万元现金做彩礼。
一系列的礼节余伟都一一照做了,2月17日,在双方家长的主持下为两人操办酒席宴请了双方亲友,两人在没有到民政局领取结婚证的情况下开始了同居生活。
“闪离”:补办结婚证遭拒两人分手
2月17日当天婚礼结束后,余伟向李静提出去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他认为这样的婚姻才能得到合法保护。怎料,李静听闻要去办理结婚证,当即表示暂缓。这事,让余伟有些想法,也在两人之间形成了一道隔阂。3月19日余伟和李静经过深思熟虑决定分道扬镳。
看似不用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分手很简单,可是两人却因为婚约财产的返还发生了纠纷。协商未果的情况下,余伟向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随后,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当事人进行了调解,并于4月2日出具了人民调解协议书,约定由李静向余伟返还19000元彩礼。二人对调解委员会制作的《人民调解协议书》予以确认并签字捺印,李静当场以现金支付方式履行了该调解协议约定的义务。
审理:驳回男方索还彩礼请求
调解达成共识了,两人之间的问题似乎得到了解决。可是余伟却因为结婚时支付了高额的婚礼花费,债台高筑让生活有了压力。于是,余伟越想越不服气,甚至开始不服当初的人民调解协议,觉得有损自己的合法权益。左思右想后,余伟将李静告上了法庭,请求依法撤销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该调解协议;同时判令李静、刘淑芬、李国富承担连带责任,依法返还原告彩礼5万元。
最终,法院审理认为,调解协议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该调解协议书调解程序合法,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法院依法对该调解协议的效力予以确认,驳回了余伟的诉讼请求。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编辑:熊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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