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宋利川 记者 蒋周德)近日,在帮忙维修厂房时不慎从房顶摔到地面受伤的沿滩区村民李某,经贡井区艾叶司法所调解,获得6万元赔偿。
2月13日,沿滩区永安镇双林村村民李某受同村张某的雇请,来到贡井区艾叶镇,帮忙维修津川化工厂的厂房,不慎从房顶摔到地面受伤至昏迷。李某住院治疗5个月,津川化工厂为其支付医疗费9.2万余元。出院后,李某要求该厂再一次性支付其相关损失9万元。
7月底,津川化工厂认为李某要求过高,主动向艾叶司法所申请调解。调解员调查了解案件和相关法律规定后,告知李某其伤情不属于工伤,工厂只能以人身损害予以赔偿。双方最终达成赔偿6万元协议,并于近日兑现。
编辑:张昊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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