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周媛 特约记者 吴明远)记者从大安区检察院获悉,该院近日对利用网络赌球平台狂吸投注赌资,并从中违法获利的荣县男子洪明和女子佳佳以开设赌场罪提起公诉。
据了解,该案由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队在工作中发现,并由市公安局立案侦查。今年3月17日晚,犯罪嫌疑人洪明在荣县旭阳镇被公安机关抓获。3月24日,犯罪嫌疑人佳佳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3月25日,市公安局指定该案由大安区公安分局管辖。该局随即组织专案组展开深入调查取证,对扣押物品进行电子证据检查,对涉案网站实施远程勘验,查清了全部案情和案件事实。
据介绍,今年39岁的洪明是荣县旭阳镇无业人员。为了获取不义之财,洪明伙同与自己同龄、同一乡镇的个体女老板佳佳做网络赌球生意。具体操作由洪明负责,如网络赌球平台的维护,发展会员、分配会员号,与会员结账等。资金则由佳佳负责,如提供银行卡用于网络赌球的资金走账,也就是网络赌球需要资金周转的时候,在佳佳那里拿钱去周转,完了再还回去。
据调查,2010年10月至2014年3月期间,洪明伙同佳佳利用担任赌博网站代理人,通过发展数十名会员,提供赌球账号、密码及赌博额度等方式,从事网络赌博活动,共接受他人投入资金达3.7亿多元,二人从中违法获利达350多万元,并予以私分,用于个人挥霍。目前,二人已共同退赃300万元。本案经大安区检察院审查认为,洪明、佳佳开设赌场情节严重的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被告人洪明、佳佳提起公诉。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编辑:张昊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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