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记者 王乐乐)小型微利企业的创立和发展对于创造大量自我就业机会、扶助弱势群体、促进经济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具有积极作用。企业所得税法所称的小型微利企业要符合哪些条件?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扩围的主要背景是什么?近日,记者带着这些问题,专访了市地方税务局相关负责人。
问:企业所得税法所称的小型微利企业要符合哪些条件?
答:企业所得税法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1、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2、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问: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扩围的主要背景是什么?
答:为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发挥小型微利企业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的积极作用,在前几年对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基础上,2014年4月2日,国务院第43次常务会议决定,扩大减半征税范围,将减半应纳税所得额标准由6万元提高到10万元,进一步扩大了优惠面。据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34号),明确了优惠政策的规定。为将优惠政策具体落实到位,同时利于基层税务机关征管操作,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3号)。另外,为使纳税人便捷享受优惠政策,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制发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2号),对一些具体管理问题做了明确。
问: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优惠政策是否需要审批?
答:自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3号发布起,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优惠政策,不再执行企业申请、税务机关批准的管理方法,统一改为备案方式。即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年度中间可以自行享受优惠政策,于年度汇算清缴时(定额征收企业年度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小型微利企业情况表》,其他相关资料留存企业备查。
问:核定征税的小型微利企业是否可以享受优惠政策?
答:小型微利企业,无论采取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方式,凡符合小型微利企业规定条件的,均可按规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包括企业所得税减按20%征收,以及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问:小型微利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如何享受优惠?
答: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以自预缴环节开始享受优惠政策,并在汇算清缴时统一处理。具体如下:
1、本年度新办的企业,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额不超过10万元的,可自行享受减半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和20%税率的优惠政策;超过10万元且不超过30万元的,应停止享受减半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政策,但仍可自行享受20%税率的优惠政策;超过30万元的,应停止享受优惠政策,并于年度汇算清缴时补缴相应税款。
2、上一纳税年度为查账征收或定率征收所得税的企业,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额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万元的,可以自行享受减半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和20%税率的优惠政策;超过10万元且不超过30万元的,应停止享受减半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政策,但仍可自行享受20%税率的优惠政策;超过30万元的,应停止享受优惠政策,并于年度汇算清缴时补缴相应税款。
3、上一纳税年度为定额征收所得税的企业,若本年度调整为查账征收或定率征收所得税的,预缴时按照前款相应规定执行;若本年度仍为定额征收所得税且定额未执行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的,预缴时主管税务机关应将原定额以法定税率(25%)换算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前款相应规定调整定额。
问:小型微利企业汇算清缴环节享受优惠政策问题?
答: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预缴时未享受税收优惠的,税务机关将依据企业的年度申报情况,结合实际,帮助小型微利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时统一计算享受。对于预缴时享受了优惠政策,但年度终了后超过规定限额的小型微利企业,汇算清缴时统一计算,并按规定补缴税款。
问:2014年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衔接问题?
答: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3号适用于2014年及以后年度申报缴纳所得税的小型微利企业。由于发文时间和税务机关修改纳税申报软件等问题的原因,很多小型微利企业在文件发布之前预缴2014年所得税时,来不及享受减半征税政策。为此,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3号规定,小型微利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未能享受减半征税政策的,可以在以后应预缴的税款中抵减。
编辑:Fra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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