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华驾着自家小轿车开“黑的”,途中凶相毕露,持刀对未成年女乘客实施抢劫和强奸。日前,经自流井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自流井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强奸罪,数罪并罚,决定对胡华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4000元。
2014年6月15日凌晨,现年33岁的自流井区仲权镇农民胡华驾驶自己的一辆黑色小轿车进行非法拉客营运。当天凌晨2时许,胡华在贡井区平桥附近搭乘一名16岁的女孩小美至自流井区十字口,在途经露水湾时胡华以要上厕所为由下车,返回时持水果刀威胁小美,抢得小美价值1880元的手机一部。
尔后见小美长得不错,胡华又持刀将小美夹持到光明食品厂巷内,欲对其进行奸淫,未遂。作案后,胡华逃离现场。2014年6月21日晚,办案民警将胡华抓获。(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编辑:熊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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