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陈波 记者 缪静)卢成和梁婷本是一对如胶似漆的情侣,后因感情出现问题分手。分手后,两人因在恋爱期间的费用支出问题产生剧烈矛盾,最终对簿公堂。
原告卢成是卢大爷的独生子,他喜欢打牌,一直没找女朋友。2014年4月,卢成经人介绍认识了梁婷,双方交往1个月后正式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
六月的一天,梁婷过生日,在卢家吃完晚饭后,梁婷回家途中因嫌卢大爷给的钱少及卢成平时舍不得为自己花钱等事情与卢成发生争吵。此后数日,双方为此事矛盾逐渐升级,感情裂变,最终决定分手。卢成要求梁婷偿还两人在一起时为其花费的4000余元,但梁婷拒绝偿还,卢成起诉到法院,请求判令梁婷支付上述费用。
庭审时,卢成出示了梁婷手写的欠条,证明了欠款的事实和欠款的实际数额。“他是为我花费了4320元,当时是他自愿给我花的,欠条是我在他胁迫的情况下才写的,不能因为我们感情破裂就反悔。”梁婷称,这些钱抵不上自己的青春损失费,不同意偿还欠款。
通过贡井法院承办人员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协议——男方自愿放弃2320元,女方同意即日偿还欠款2000元。 文中人物系化名
编辑:张昊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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