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主责主业。”
“查办案件力度一年比一年大,我们保持了高压态势。”
“扫除贪腐绝不能护短,我们有壮士断腕的决心!”
2014年,这些话在贡井区纪委出现的频率最高。议事协调机构全面“瘦身”、执纪监督力量大幅增强、办案期限缩短、再小的案件也要细查、监管严防“灯下黑”、查办案件数量和质量实现双提升……在外人看来,贡井区纪检监察系统2014年掀起了一场新时期的“反腐风暴”。
“纪委的主责是监督执纪问责”
“2009年9件,2011年13件,2012年31件,2013年38件,2014年前8月立案26件。查办案件力度一年比一年大,保持了高压态势。”在贡井区纪委副书记吴德昭看来,立案数的变化与近年来纪检监察系统的职能转变有着密切关系。
“过去很多专项治理都会成立临时机构,比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整顿和规范市场、创新社会管理等等,纪委都要参加领导小组,治理行动都要纪委牵头或参与。最多的时候,我们一共牵头或参与了全区61个议事协调机构。”吴德昭坦言,职责转变以前,无法集中精力履行好监督检查职能。
“纪委的主责是监督执纪问责,就是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2014年7月底,贡井区全面完成议事协调机构清理,退出与纪检监察业务无直接关系的各类议事协调机构,保留或继续参与议事协调机构16个,精简率达73.4%,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把主要精力用在执纪监督问责上。
与此同时,将机关人员向案件查办领域倾斜。实行AB岗工作制,把即将调减的内设室的人员明确为案件查办B岗人员。目前,贡井区纪委案件查办力量达到了机关人员的67%。
“事实上,我们除了对机构和人员进行调整,还整合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力量,组建了‘正风肃纪明察暗访组’,让监督更加有力。”吴德昭说,今年以来,仅“明察暗访组”就检查了21次,检查单位(部门)、休闲场所等339个次,通报10个单位、33人次,发放督办卡15张。
“一旦发现案件线索,必须快办快查”
18日中午12时许,贡井区纪委大院内仍一派忙碌。等了一上午,记者却依然采访不到一位办案人员。一打听,全部还在忙于办案。
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吴珍告诉记者,对于一帮办案人员的工作,她最直观的感受是:今年工作更忙了。
“办案并不只是和审查对象谈话,要做大量内查外调工作。”负责案件审理的一位工作人员说,今年以来,自己所有的工作重心都在案件调查上,不停地在办公室、谈话室和办案点之间奔波。
纪委干部的办案压力增大,成为不争的事实。贡井区纪委对办案人员实行每周汇报、每月考核、年终算总账。“今年,案件的初核率、立案数、结案数、典型案件剖析等重要指标都纳入了考核范畴。”吴德昭说。
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纪委案件线索来源很多,有信访举报的、办案监督中发现的、上级交办的。今年,区纪委健全和完善了案件线索定期分析排查制度,定期开展线索排查,所有线索都交由案件管理室集中录入、管理;然后,移送纪检监察室,而且严格办理时限,“一旦发现案件线索,必须快查快办。”
“与中央同频共振,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吴德昭说,现在办案强调“快查快移”、“抓早抓小、治病救人”,重点查办贪污贿赂、失职渎职、“四风”问题、侵害群众利益案件,“再小的违纪违法案件,只要涉及群众利益,我们也必须细查。”
今年以来,贡井区纪委立足“抓早抓小”,开展轻微违纪行为提醒谈话5人,区就业局原局长张某涉刑案件第一时间移送检察机关,全区共立案26件,其中,科级领导干部8人、村(社区)干部6人;重点类案件15件,涉及“四风”类案件17件;挽回经济损失123.8万元。
“扫除贪腐绝不能护短,我们有壮士断腕的决心”
贡井区纪委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现在管着本机关的行为规章制度就有12种,有在过去基础上修订的,也有今年新制定的,考核指标将近17个。“这种‘紧箍咒’可以说前所未有”。
“两周一次工作汇报,一月一次工作考核,到了年终还要‘算总账’”,吴珍说,对于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的整肃活动,她和同事们并没有怨言,“大家都心中有数,如果纪委像手电筒照人不照己,是不会有威信的。”
“除了系统内的自我监督管理机制,党委政府、上一级纪委、基层组织、社会各界和老百姓等等,都是监督纪委工作的主体。”吴德昭说,拿立案办案来说,从初核立案,到案件监督查办,再到案件移送审理,所有环节都由书记、副书记共同把关,缺一不可。
事实上,这些过去被认为总是去查别人、对别人工作“吹毛求疵”的监督者,近年来自己也被拎到了台前。今年上半年,贡井区对两名涉嫌违规违纪的纪检干部进行了调查处理。“对待‘自己人’也一样。扫除贪腐绝不能护短,我们有壮士断腕的决心!”吴德昭坚定地说。自贡网讯(记者 刘芯汶 记者 周嘉)
编辑:张昊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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