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租你的房子了,你就该退我的押金!”10月10日,在汇东丹桂社区办公室,房东刘女士和承租方王小姐为租房押金的事情争执不休,言语间相互指责,最后发展到争吵升级。后经社区干部当场调解,双方握手言和。
今年4月,业主刘女士将住房租给外来务工人员王小姐居住,并签订了租房合同,租期半年。时间从2014年4月25日至2014年10月25日。租期还没有到期,王小姐就请人打扫了房间,通知房东刘女士前来查看,想提前交房。房东刘女士来到自家房里一看就发现在了问题。原来,王小姐所租房屋不是一人居住,而是多人合租,屋内家具也被移位,没有恢复原状。于是,房东刘女士就以自己放在租房屋内阳台上的资料、公章遗失为由,拒绝退还王小姐租房押金1200元,并将王小姐的生活用品搬出屋外,锁了房门,拿走了钥匙,不管王小姐怎样与她电话沟通,刘女士就是不露面。气愤不过王小姐找到社区,希望社区干部出面调解。
社干部在得知了事情的经过后,对双方进行了劝导,并向双方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再通过做深入细致地做思想工作,使双方意识到了各自存在的过激言行,气氛渐渐缓和了下来。社区干部耐心地对房东刘女士说,你所提出的所谓多人居住违约行为,在租房合同中并没有以书面的形式明确;所说的公章遗失等也未在合同财产清单中体现。所说无凭。所以,劝说房东刘女士退还王小姐租房押金。社区干部又劝说王小姐,就多人居住行为向房东刘女士表示歉意,做进一步解释,将家具恢复到原来的位置,并及时完清租房期间水、电、气,卫生费等合同中明确的相关费用。最后,双方握手言和。房东刘女士退还了王小姐租房押金。
自贡网特约记者 陶永寿
编辑:罗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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