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彭华荣 记者 林媛)“土地流转”是为了促进养殖业和种植业规模化发展,既增加农民的土地收益,也丰富百姓的餐桌,但一些不法分子打着“土地流转”的旗号却动起了歪脑筋。近日,荣县公安局将涉嫌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殷志华(化名)执行逮捕。
今年9月25日,荣县国土资源局将殷志华涉嫌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一案移交荣县公安局,该局随即立案侦查。据侦查得知,殷志华以农业开发为由,于2008年6月起先后与荣县旭阳镇观斗山村村民何某某等9户农民签订流转土地合同。随后,殷志华将流转来的土地及自己名下的土地进行土石方开挖平整、搬迁卤水管等。今年8月12日,殷志华以牟利为目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在未经该县国土资源管理机关同意或批准的情况下,同旭阳镇人张某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将共计3500余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以二百六十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张某,并与张某擅自在流转合同上对土地的用途及使用期限进行非法约定。之后,张某将该块非法转让地进行工业性使用,使用混泥土浇筑地面,并在地面上修建彩钢棚,使此块土地的耕作层遭到破坏。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过程中,殷志华实际获得张某支付的土地转让费共计200万元,从中非法获利达120余万元。
接到荣县国土资源局移送案件后,荣县公安局于当天,即9月25日通知殷志华前来该局接受讯问,殷志华于当日到案。9月26日,殷志华涉嫌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被荣县公安局执行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同年10月10日,经荣县人民检察院批准,犯罪嫌疑人殷志华因涉嫌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被荣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编辑:熊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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