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郑磊 记者 周孟娟)一“瘾君子”为筹毒资,竟瞄准的士及野的司机,采用持水果刀威胁等方式抢走对方钱财。近日,大安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
1月4日12时30分左右,出租车司机李东平驾驶出租车在自流井区光大街双牌坊公交车站处拉到一名40岁左右的男子,该男子上车便说要去大安区凉水井。当车行至董家村一饲料厂时,男子告诉李东平朝里面一条狭窄的小路走。在小路边停车后,男子突然从怀里摸出一把刀,威胁李东平说,“把钱给我,我不想用刀伤人。”李东平见状立即把身上的钱给了男子。随后,该男子跳下车逃跑,李东平立即报警。
1月8日、12日,大安警方又先后接到两起类似报警。其中一位受害人称,自己驾驶一辆比亚迪轿车在自流井区同兴路搭乘了一个40多岁较瘦的男子,至大安区上田坝社区3组公路边时,被对方采用语言和持水果刀威胁的方式抢走现金50元后,该男子逃离。而另一名受害的士司机,也是被一中年男乘客以持水果刀威胁等方式抢走现金20元后逃离现场。警方侦查发现,三起抢劫很有可能为一人所为,并将目标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王刚。1月20日,王刚因涉嫌犯抢劫罪被大安区公安分局监视居住,1月28日被刑事拘留,2月28日被逮捕。
经查,王刚曾因吸毒两次被劳动教养,还因犯抢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013年8月1日刑满释放后,王刚于2014年1月4日至12日期间,搭乘出租车和他人驾驶的车辆,在大安区新民镇董家村11组、凉高山等地采用语言和持刀威胁的手段,先后三次抢劫司机的现金290元用于挥霍。
大安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后,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王刚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2000元。
(文中人名系化名)
编辑:熊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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