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特约记者 张建)2014年9月23日14时35分,驾驶员宁某某驾驶川R3577*号重型仓栅式货车沿渝昆高速公路宜宾至内江方向行驶,行至渝昆高速公路229公里加800米(渝昆高速公路板桥收费站往内江方向加速车道末端)处时,所驾车右前部与一横穿高速公路的行人唐某某相撞并碾压,造成行人唐某某当场死亡,川R3577*号重型仓栅式货车右前大灯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该事故中,行人唐某某违法进入高速公路,并横穿高速公路是造成此次交通事故的根本原因,承担该事故的全部责任,驾驶员宁某某无与此次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的违法行为,故其无责。高速交警提示:为了自身安全,行人切勿进入高速高速公路行走、候车,特别是横穿高速公路。
编辑:张昊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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