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记者 蒋秀梅)“大包厢的最低消费是488元。”“这里最低消费为168元,我们会按照人数上菜,或者你点餐。”这种“霸王硬上弓”的经历,相信许多市民在餐馆消费时都领教过,一直以来,最低消费、包间费是不少餐饮企业的一项不成文“规定”。日前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发布的 《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 (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有望将这一“行规”打破。于11月1日起实施的《办法》中,明确提出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违者最高罚款3万元。消息一经发布,存在多年的“最低消费”问题再次成为市民最为关注的话题。这项规定的出台对我市餐饮业影响有多大?市民又如何看待此政策的出台?一纸禁令能否杜绝餐饮业设置最低消费?日前,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部分商家变“花样”应对《办法》
2日,记者在走访过程中发现,不少曾设置最低消费标准的饭店已经结合《办法》进行了调整,以加收服务费、提高茶位费等措施来弥补“经济损失”。
记者以订包间就餐为由,向一家位于南湖国际社区的酒楼前台咨询。据其介绍,200元的最低消费只针对包间,在大厅就餐则没有消费限制。随后,记者走访了市区多家不同档次的酒店、餐馆,发现小餐馆一般不设置最低消费,而一些中高档餐厅针对包间就餐的顾客多设有最低消费,基本上从200到600元不等。有的餐馆除明确设定最低消费外,还以限定包间就餐人数、设置人均消费标准等变相进行最低消费限制。
“我们酒店的包间是不设最低消费的,但是进包间的客人每位最低消费是100元。 ”位于同兴路的一家较为上档次的酒店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此外,部分饭店还表示包厢无法享受餐厅的特价菜或者打折优惠活动,所有的菜品均需以菜单中标示的正价付款。不少仍设置最低消费的餐厅负责人均表示,不知道政府出台了“禁止餐饮业设置最低消费”的政策,也没有收到上级关于取消最低消费的通知。
少数餐饮店内贴有节约标识
《办法》第七条规定,餐饮经营者应当做好节能减排、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餐饮经营者应当建立节俭消费提醒提示制度,并在醒目位置张贴节约标识,贯彻节约用餐、文明用餐标准。在记者随机调查的10家饭馆和酒店中,只有一家火锅店在取调料的地方贴出了“按需取料”的提示。
记者与朋友在仁和路一家火锅店内聚餐,记者在取调料处看到了提醒顾客节约的字样。“节约标识,确实可以起到宣传的作用。”采访中,不少市民对餐饮场所张贴节约标识的举措表示赞赏。
市民拍手称赞《办法》
市民黄女士不久前经历了一次不愉快的聚餐。“那天约了好久不见的老同学,想找个安静的餐厅吃饭。”黄女士说,两人就选了一家环境还不错的中餐厅,没想到刚坐下,就有服务员过来说最低消费15元。“钱虽然不多,但总觉得不是个滋味儿,我消费多少凭什么由他们来定。”自从那次之后,黄女士就再也没去那家店吃饭。
类似的经历还发生在市民吴先生身上。在大缺口一家餐馆里,他和3个朋友硬是点满了480元的菜才得以“脱身”。“这就是引导浪费。”吴先生愤愤地说。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此次最低消费遭禁,大多数消费者拍手叫好。“取消餐饮最低消费,我绝对支持。 ”家住春华路的王女士认为,餐饮业设置最低消费就是一种“霸王条款”,“现在都倡导节约,到餐馆就餐能吃多少点多少,如果设定了最低消费,菜点多了吃不完,就浪费了。”
对于餐饮企业设有最低消费的问题,不少经营者则表示,他们也很无奈,设定最低消费是出于对成本效益的考虑。大多数酒店在运营初期,都对包间投入了高昂的装修费用,后期包间也配备了更优秀的服务人员,与大厅相比,包间成本更高。 “如果不限制最低消费,更多人会选择在包间消费,包间若长时间被消费较低的顾客占用,达不到一定的消费额,酒店恐怕连基本收支都保障不了。 ”某酒店负责人说,设置最低消费也算有难言之隐。
在赞成新规出台的同时,也有市民担心餐饮经营者会变相调价,从而又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家住汇东的梁先生对记者说:“现在餐饮业的生意,本来就不好做,取消了最低消费,转而加收服务费或减少菜量,怕最终还是消费者吃亏,所以最好还是有 ‘细则’出台,具体明确一下。”
编辑:张昊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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