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实习生 李佳林 记者 徐昭磊)前不久,在五星街出现这样一幕:4名年轻男子自称为救患有白血病的儿童发起“爱心募捐”,不少市民解囊相助。然而,记者从相关部门解到,暂不论此次募捐的动机如何,但这种看上去合乎情理的募捐活动其实并不合法。
回放:四“志愿者”街头爱心募捐
“我们在为一名白血病患儿募捐,请献出一份爱心。”近日,四名身披志愿者绶带,怀抱着募捐箱的年轻人出现在自流井区五星街街头,挨家挨户地走进临街商铺“募捐”。
“我们确实是想要献爱心帮助白血病患儿徐世林,在网上看到有关报道,觉得他很可怜,但我们四个都是从外地来玩儿的,也有想过要抽一部分钱作为路费,剩下的打算全给他。”来自攀枝花的谢伟(化名)事后对五星街派出所的民警极力解释道。
在这次“募捐”中,五星街的商铺几乎都被他们跑了个遍,胸前的志愿者绶带、手上的募捐箱提醒着路过的每一个人他们是在做什么。“老板,捐点钱献爱心吧,这个小朋友才11岁就患了白血病”,谢伟他们四人就这样挨家挨户一路问着走。一听说是公益募捐,不少商户开始慷慨解囊。
但几名操着外地口音的志愿者也引起了一些商户的疑心。为了辨别其真伪,一家商铺老板拨通了五星街派出所民警的电话,请求警察前来核实他们的身份。
调查:募捐所得共计近2000元
接到报案,民警立即前往募捐地点,将四名小伙子带回了派出所,并对此次事件进行了调查核实。经调查,四名小伙子的募捐对象确有其人。
徐世林,11岁,于今年7月17日被确诊患有髓系M2型白血病,家庭贫困。早在9月25日,由共青团富顺县委联合富顺苏宁电器、富顺生活网及多家爱心企业为徐世林举办了“爱心义卖——拯救白血病患童”的大型义卖活动,各界也都伸出了援助之手。
但民警在随后的调查过程中却犯了难。民警在带回四人时,谢伟一行正在进行募捐,回到派出所后民警立即对募捐所得进行合计,共计1940元,但四人坚称并未使用募捐而来的钱。并一口咬定四人是前来自贡旅游的,在网上看到了徐世林的遭遇后,这才自发上街募捐。其中一人坦诚地说:“说实话,我们也想从捐款中拿出一部分来做我们的路费。”
经过一番斟酌,派出所做出以下处理:将募捐对象徐世林的监护人请来派出所,领走了谢伟一行募捐所得的1940元。而谢伟一行则由于证据不足,无法采取强制措施。
声音:私人名义跨区域募捐不合法
四名外地小伙在我市街头募捐一事,市文明办综合科科长甘京燕认为:“这种以私人的名义跨区域募捐是不合法的。”
甘京燕称,自愿者一般不能跨区域做慈善活动。“同时如果要为本地困难群众募捐,需要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相应的手续。”甘京燕解释说,也不是随随便便手拿募捐箱、披上绶带上街募捐就可以的。
据甘京燕介绍,公开募捐的先决条件有以下几个,首先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备,如当地团委民政局、文明办等,其次,经过相关部门同意之后,要公开发布文件。“街头募捐要以单位或组织为主,个人根本不具备这种权利,也没有社会公信力。”甘京燕说。
辨别:街头募捐缺乏法律支持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文明的不断进步,我国的公益事业发展逐步进入快车道。但市灵犀义工联合会会长曹翔认为,由于在街头募捐方面缺乏有效的法律支撑,所以出现了一些影响和制约公益事业发展的问题,如公益募捐程序混乱,单位、个人擅自向社会募集财产的现象时有发生,甚至出现了利用慈善募捐行骗的违法行为……
曹翔介绍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第二章第十条规定: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可以依照该法接受捐赠,但又有明文规定社会公益性组织不得私自进行公开募捐,公开募捐需经过政府相关部门同意。“两项规定相互矛盾,使人很难辨别各种街头募捐活动的合法性。”
曹翔称,10月2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发展慈善事业措施,将强化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增强慈善组织公信力,把慈善事业做成人人信任的“透明口袋”,让社会爱心的暖阳照耀困难群众、助力民生改善。“或许但随着时间推移,监管街头募捐的制度也将更加明朗,”曹翔说。
提醒:遇到街头募捐可查看文件
如今街头常常能看到一些手捧捐款箱的人,自称是某单位或组织因某事由募捐,但又看不到能充分证明其举动的相关证件和批示,“往往让人生疑,不捐不好,捐了又很不放心。”不少市民都产生过这样的疑惑。
市文明办综合科科长甘京燕提醒,对于各种公益组织,在进行公开募捐之前,应当向相关部门申请,并且获得相关正规文件,才具备募捐资质。
对于普通老百姓如何辨别街头募捐是否合法。甘京燕支招说:如遇到募捐活动,首先可以查看该组织是否具有政府发布文件,其次注意文件盖章是否正规。“如果市民朋友遇到由相关部门组织的正规募捐活动,希望大家积极参与,正确献爱心。”甘京燕说。
编辑:张昊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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