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李平 吴明远 邹才木)本网7月26日报道了自流井区警方在侦查一起抢劫案中,发现受伤男子王兵竟是三年前未破的一起强奸案的犯罪嫌疑人,最终依法将其逮捕一事。近日,该案经自流井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王兵有期徒刑四年。
58岁的王兵是自流井区核桃湾无业人员,曾因犯流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2010年7月21日23时许,王兵翻窗进入自流井区高山井一酒家盗窃作案时,将睡在店内的16岁女孩小梅惊醒。随即,王兵持刀并以语言相威胁,强行与小梅发生性关系后逃离现场,小梅向当地警方报了案。由于作案时王兵带着面具,所以侦破工作陷入困境,王兵一直逍遥法外。
今年4月13日22时许,王兵在自流井区同兴路大桥国税局旁被蒙面“刀客”砍伤。警方在侦查该抢劫案过程中,采集了王兵的DNA信息,结果王兵的DNA信息与小梅被强奸现场行为人所留的DNA信息成功比中。据此,警方于4月22日,以需要了解被抢案为由,电话通知王兵到自流井区公安分局配合调查,但当天王兵未到分局。第二天上午11时许,王兵到公安机关接受被抢一案调查时,民警向他出示了涉嫌强奸的传唤证,并对其进行讯问,但王兵否认涉嫌强奸。经民警出示证据,并反复做工作,王兵如实供述了强奸的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兵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强行与未成年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王兵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名系化名)
编辑:张昊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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