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龚 平)近日,沿滩区人民法院快速审结了一起专门偷羊的团伙盗窃案件,3名被告人何某某、曾某、刘某某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到六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各处罚金2000元。
今年4月至6月,被告人何某某、曾某、刘某某结伙到沿滩区、大安区、自流井区、荣县等地多次盗窃失主罗某某、王某某等18家拴养在户外的24只羊,将所盗之羊先后分别贩卖给了张某某(另案处理)、刘某(已判处)。当被告人何某某、曾某再次开车伺机作案时,被沿滩警方挡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何某某、曾某、刘某某多次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何某某、曾某被公安人员挡获后主动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系自首,应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刘某某能当庭认罪,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较小,三被告人归案后均能积极退赔失主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
法院遂依法作出一审判决,目前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编辑:Fra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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