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恂 泥
曾几何时,“退稿信”也成为一种文化现象。那些文学作者,将自己创作的文学作品寄到编辑部,由于作品没有得到报刊编辑的认可,而被编辑部退回,并附上一纸“退稿信”。普通作者遭遇退稿不足为奇,竟连《追忆似水年华》的作者普鲁斯特、《包法利夫人》的作者福楼拜、《人间喜剧》的作者巴尔扎克等等影响世界文化走向的大师巨匠们都曾遭遇过“退稿信”的困扰。这种现象,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当时“出书难”、“作品发表难”的现状。
如今的情况则发生了质的变化,出书不再成为难题,出钱才是挡在作者面前的拦路虎,只要作者凑足了出版费,一部不违反相关规定的著作一般都能得以问世。如此自费出书已经风靡当下,形成一种热潮,趋之者若鹜,并由此引发出“让人欢喜让人忧”的局面。喜的是,极大地满足了好之者的发表欲望;忧的是,鱼龙混杂,令读者无所适从。
我们并不是一味地反对自费出书,有的著作,如果不采取自费出书的办法,则可能给后世子孙带来难以弥补的遗珠之憾。而对于那些不为出版社看好、有点“高处不胜寒”的精品力作,唯有自费这条捷径,助推其迅速转化为公共文化产品,以期在更大范围内彰显其文化精神,实施更加广泛的文化影响。
我们并不看好的是“自费出书热”中滋生的非文化倾向,因为这种倾向可能会给文化事业的纯洁性和健康发展带来负面影响。就目前来说,我们所了解的自费出书中,情况较为复杂,一言难尽,有的作者甚至为了使自己毕生的心血付梓,或倾其积蓄,或由儿女凑钱,或由社会资助,极尽其艰辛。而著作面世之后,往往免费馈赠自己的亲朋好友甚至素昧平生的同道,广布其影响,可见其良苦用心。而另一种情况则是,原本应属于家庭或家族内部流传的资料性文字或图片,抑或就是文化品位不高、质量达不到发表要求,应该属于作者敝帚自珍的文字,陷入“主动献丑”的尴尬境地。倘若真的是遭遇了后一种境况,与其自费出书,倒不如束之高阁、孤芳自赏为好。
诚然,自费是自己的事情,但出书就不是自己的事情了,因为作品一旦付梓,其性质就会发生质的变化,已经属于社会化行为了。所以,自费出书不能只顾及自己的主观感受,而应该正确处理好自费的个人行为和出书的社会化行为的辩证关系,只有将二者关系处理妥当了,自费出书才会具有文化意义,才会有益于文化生态建设。
编辑:Frank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