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记者 罗乐)2009年9月30日,是荣县度佳镇镇领导班子涉农窝案的判决日期。之后每年的这一天,镇党委(各支部)都要召开专题警示民主(组织)生活会,回顾案情,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结合自己的工作谈体会。对此事件,度佳镇有自己的态度:要从细微处和源头上预防腐败问题发生,筑牢反腐防线,纪委的角色很重要。
回溯该起涉农窝案,时任镇纪委书记的曹某也受到党纪处分。虽然在书记、镇长误入歧途时,曹某曾提出反对意见,但事情仍然向着错误的方向发展。这是为什么?痛定思痛,度佳人认为,镇纪委的主要过错在于:监督责任没有真正落实,原则立场不坚定且未向上级组织汇报及时予以制止或纠正。
以此为鉴,2013年荣县县委出台《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及其成员监督工作的规定》,度佳镇结合实际,探索以“五个强化”为抓手,落实纪委的监督责任。
纪委的参与权首先落实。按规定,度佳镇党委会议时间由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共同商定;纪委书记参加书记镇长办公会;纪委副书记列席党委会议;纪委有权对会议议题先行进行合法合规性调查。
纪委“扩权”,对机关中层干部提拔、评先评优和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人选手握否决权;纪委书记持反对意见的议题暂停研究。以2013年村党支部换届为例,该镇胡家巷村党支部推荐的书记人选曹某,经镇纪委提出异议后,被党委复审后“刷掉”。
该镇纪委还全程参与镇内重大项目建设,并有权对镇内“一事一议”、公共服务运行、农业项目等运行程序的规范性进行核查,对未按规定程序开展的工作有权说“不”。2012年恰逢整村连片扶贫项目工程实施,度佳镇纪委检查发现程序不合规后,当机立断,要求工程重新按照规范程序实施。
纪委还有权查阅财务支出票据;纪委书记有权对大额支出进行审核;村监督委员有权对村社区的支出实行逐笔审核,有权获得财务报表,有权要求相关领导和负责人说明情况。
为强化纪委查处权,镇纪委案件查办以县纪委指导为主,有权对同级班子成员的违纪线索进行初核;有权对镇管党员干部违纪事实进行查处。在县纪委的指导下,从2012年起,镇纪委开始独立办案,这几年共查处案件5起,其中普通党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案件3起、村组干部经济案件2起。
编辑:Fra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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