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发现场
自贡网讯(记者 叶艳 黄浩)11日,一具女婴尸体出现在学苑街派出所门前的地埋式垃圾库中,案发后,汇东警方成立了专案组对该案件展开调查侦破工作,并向社会发布悬赏公告征集破案线索。昨日,记者从专案组获悉,目前犯罪嫌疑人曹梅(化名)已被警方抓获,案件成功告破。
作案工具
曹梅与第一个孩子
出租屋内,仍有明显分娩后的痕迹
拉网排查
小区寻获可疑女子 屋内取得重大发现
案件发生后,专案组召开了案侦分析会,并组织民警对案发地周围以及附近的学校、周边的医院和诊所展开了拉网式排查。通过3天的摸排走访,民警并未发现可疑人员。
“死婴的母亲刚完成了生产,身体必定很虚弱。”14日,民警继续沿学苑街开展调查走访工作,此时民警调查的重点放在了身体虚弱的年轻女子身上。当日下午5时许,民警在对理工学院附近一小区进行调查走访时,从一名群众口中了解到,几天前,一名年轻女子晕倒在小区大门口,后来是小区保安护送该女子回的家。
得到这一重要线索后,民警立即找到小区保安了解情况。“我们把她送上楼时,从她的精神状态上看,身体好像很虚弱。”小区保安告诉民警,该女子租住在小区某栋楼2单元5楼。
当民警敲开房门时,女子见到屋外站着的是警察,脸色突然大变。民警在对女子住所进行检查时发现,所有的床上用品都是崭新的,显然刚进行过更换,并且民警还在室内衣柜下方的地面上发现了一处快干的血迹,同时民警还找到了大量生产后使用的药物。种种迹象表明,眼前的这名女子存在重大嫌疑。
嫌犯交代
一次“邂逅”意外怀孕 害怕嘲笑打算隐瞒
随后,民警将女子带回学苑街派出所进行调查。在大量证据面前,女子很快就承认了杀害亲生女儿的犯罪事实。
据该女子交代,她名叫曹梅,今年23岁,是荣县旭阳镇人。审讯中,曹梅告诉民警,自己很小的时候父母就离开外出打工,她一直跟着爷爷奶奶生活,初中仅读了一个学期就辍学回家,从此混迹于社会。
曹梅告诉民警,今年3月,她在荣县与一名男子发生关系后怀孕。发现自己怀孕后,曹梅到医院准备做流产手术,但检查后得知自己患有盆腔积液,无法手术。医生告诉她,需进行治疗,待炎症消除后才能手术。随后,曹梅把做流产手术一事暂且搁置,开始四处打零工挣钱治病。直到今年9月,已经怀孕7个多月的曹梅再次前往医院,但被告知肚子里的孩子已经较大,无法手术。无奈之下,曹梅有了把孩子生下来送人的想法,但联系他人后,这一希望落空。
曹梅称,之前自己和前男友就有过一个孩子(分手后,孩子跟着男方),自己因此遭到嘲笑。“从小村里人都嘲笑我是‘野孩子’。”曹梅表示,对于这次“意外”怀上的孩子,她一开始就没心理准备,因此没想过让人知道,包括自己的亲人。
还原过程
为守秘密自己接生 孩子哭闹心生杀机
11月6日上午,曹梅突然感觉到一阵腹痛,有过一次生产经历的她意识到,这是孩子快要出生的信号。为了不让别人知道自己产子一事,曹梅关紧房门,独自一人在出租房内待产。中午12时左右,曹梅开始了生产过程,下午2时许,一名女婴顺利诞生。完成生产后,曹梅将孩子放在事先准备好的盆中,自己开始清理产后痕迹。这时,孩子发出了啼哭声,因为怕别人听见孩子的哭声,曹梅赶紧用手捂住孩子的嘴巴,直到孩子停止哭泣后她才松手。可一段时间后,孩子又哭了起来,这时,曹梅选择了掐脖子的方式让孩子停止哭闹,当孩子无法呼吸几乎晕厥时,她才罢手。但没过多久,孩子恢复了过来,又开始哭闹,这时,曹梅动了杀机,她抓起一把水果刀,将刀口对准了孩子的脖子。
在确定孩子已经死亡后,曹梅清理了现场。之后,曹梅下楼购买食物,回家途中因身体虚弱晕倒在了小区大门口,后来被小区保安护送回家。
4天后,曹梅身体得到了一定恢复,她将装着孩子尸体的塑料袋丢到垃圾桶里后,就找了一家网吧上网。小区保洁人员在清理垃圾桶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死婴连同垃圾倒入了学苑街派出所门前的地埋式垃圾库中,直到11日,死婴才被发现。
目前,犯罪嫌疑人曹梅已被警方以涉嫌故意杀人罪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以案说法
杀死亲生儿并遗弃 涉嫌故意杀人
自贡网讯(记者 池莉)“怎么那么狠心哦,就算不想要丢在外面让人抱养也好!”有市民闻此悲剧,不禁发出如此感叹。那么,将婴儿丢弃待好心人发现后收养究竟算不算犯罪?对此,法官曹熙祥表示,丢弃婴儿一般情况下触犯的是“遗弃罪”,该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究竟是否触犯法律,还需要视情况而定,这其中还有客观要件和主体要件。”在量刑上,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此外,如果亲手杀死亲生婴儿并遗弃在某处,对于这样的情况,曹熙祥表示,“这和‘遗弃罪’有本质的区别,这种情况已经涉嫌故意杀人。”曹熙祥指出,故意杀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延伸阅读
市儿童福利院:去年至今共收养弃婴近20名
自贡网讯(记者 池莉)刚出生的孩子就被无知的母亲杀害,这一悲剧的发生除了让人唏嘘外,也让人联想到了另一个不幸的群体——弃婴。记者从市儿童福利院了解到,从去年至今共收养了近20名弃婴,“绝大多数是刚出生未满月的婴儿,且患有先天性严重疾病以及天生残疾,有极少部分属于未婚先孕生下后不想要的。”市儿童福利院吴院长说。
吴院长告诉记者,这些弃婴都很可怜,绝大部分被公安机关认定为弃婴后,儿童福利院正式成为他们的监护人,进行收养和医治,“但是由于这些弃婴被遗弃时大多身患疾病或者病情严重,所以很多弃婴仅几岁甚至几个月就夭折了,很可怜。”
如何认定弃婴?吴院长解释说,民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卫生计生委、宗教局等部门曾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弃婴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公民发现弃婴后,要第一时间向所在辖区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通报,及时依法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不得自行收留和擅自处理。公安机关要做好查找弃婴的生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的工作,对查找不到生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的,出具弃婴捡拾证明,送民政部门指定的儿童福利机构临时代养并签订协议。儿童福利机构要及时发布寻亲公告,公告期满后,仍查找不到生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的,经主管民政部门审批后,办理正式进入儿童福利机构的手续。
吴院长表示,无论是捡来送到福利院的,还是直接丢弃到福利院门口的,“都必须要通过公安机关的认定。”
编辑:Fra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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