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记者 廖蓝蕾)若企业未如期公示或信息不实将被拉入‘黑名单’,之后会因为失信而寸步难行!昨日上午,市工商局特邀国家工商总局外资局副局长徐晓东为我市相关行政部门、市工商联、各区县工商联及行业协会、市级金融机构、工业企业和商贸流通企业负责人围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下简称《条例》,本报曾详细报道)及其配套规章作权威解读,并回答大家提出的疑问。
作为《条例》的起草人之一,徐晓东反复提醒:“《条例》与广大企业、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密切相关,《条例》提高了企业失信的成本,形成‘企业一处违规将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机制。”
权威解读
企业一处违规将处处受限
徐晓东介绍,今年10月1日,《条例》已经正式实施,这是构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体系,完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制度的重要法律保障,对加快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事实上,这部国务院出台的《条例》核心内容,就是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核心的新型监管制度,由过去的年检验照转变为网络“自曝”经营情况,这对企业的监管理念和模式具有颠覆性意义。
徐晓东表示,若企业未如期公示或信息不实将被拉入“黑名单”,而“拉黑”则意味着该企业处处受限: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等将对“黑名单”企业实施限制或禁入,连续3年被‘拉黑’的企业,其法人和负责人三年内将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人、负责人。后来就算从名单中移出来,曾经进入过“黑名单”的痕迹也在电脑系统中保存着,任何企业或个人只要上互联网就可以查到。
徐晓东特别提醒,“在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之间,年报的修改功能是开放的,企业可以自行修改年报内容。过了6月30日以后,即每年的7月1日至12月31日,企业如果想修改年报内容,需向工商部门提交申请,由工商部门为该企业临时打开修改功能,以修改年报内容。”
新闻落地
仅有1962户办理备案申报
《条例》出台的现实意义在于要求企业增强自律意识,履行信息公示义务,如果企业不及时准确地填报公示企业信息,尽管不再进行罚款处罚,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也会受到上述影响。
“若被‘拉黑’,意味着你诚信出了问题,谁还与你生意来往?”尽管意义重大,但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条例》实施后,我市企业“自曝”经营状况的知晓率不高,截至11月14日,全市企业仅1962户办理联络员备案申报,“这与我市登记在册的22565户各类企业、73528户个体工商户、109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差距太大。”
该负责人表示,针对这个差距,市工商局接下来要加大宣传力度,“培训到每一户企业、每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每一户个体工商户,做到家喻户晓,我们希望广大企业积极行动起来进行网上公示,到今年底,实现企业公示率达到50%这个目标。”
该负责人提醒广大企业,“各个企业不应简单地理解为年报公示截止日期是明年6月30日,因为企业除了年报还有及时信息须要在网上进行公示。”
据介绍,这些及时信息包括企业股东变更、注册资本变更、许可证变更等内容,这些信息在产生20天内就必须上网进行及时发布,“希望企业现在就去工商部门办理联络员备案申报,以进行及时发布避免违规。”
编辑:Fra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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