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记者 廖蓝蕾)记者昨日从市工商局了解到,今年我市积极推行消费纠纷先行调解机制,截至目前,由工商、消委转办企业与消费者先行和解的消费纠纷达104件。
自今年4月以来,市工商局、市消委会按照新《消法》的新要求,在充分调查研究、征求经营者意见的基础上,在全市公用企业、通信行业等6个行业开展“消费争议企业与消费者先行和解”试点工作,并详细制订了实施方案,从试点企业资格、条件、转办、回复、流程、时间、要求等各方面进行了规范。
“通过先行调解机制解决的,占全市处理消费投诉的9.8%。”市消委会秘书长项群介绍,先行和解的范围包括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属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或者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受理范围并向市工商局12315投诉平台和市消委会投诉的。
编辑:Fra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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