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驾驶自家小轿车拉客营运途中,司机竟持刀对未成年乘客实施抢劫和强奸。近日,经自流井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抢劫罪、强奸罪,数罪并罚,决定对胡华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4000元。
6月15日凌晨,现年33岁的自流井区仲权镇农民胡华驾驶自己的一辆黑色小轿车进行拉客营运。当天凌晨2时许,胡华在贡井区平桥附近搭乘一名16岁的女孩小美至自流井区十字口,在途经露水湾时,胡华以要上厕所为由下车,返回时持水果刀威胁小美,抢得小美价值1880元的手机一部。尔后又持刀将小美挟持到光明食品厂巷内进行奸淫,在该过程中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属未遂。作案后胡华逃离现场。6月21日晚,民警在汇东新区板仓“花海”附近将胡华抓获,并从胡华驾驶的车内查获作案工具水果刀一把,从其身上查获小美被抢的手机一部,并已发还给小美。
案发后,胡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从轻作出了上述判决。(吴明远 李伟)
(文中人名系化名)
编辑:Fra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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