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记者 刘捷)19日,市政府下发《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切实满足广大群众合理的住房消费需求,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出多项实施意见。
《意见》中,广大市民在购房中到底能得到多少实惠?对我市的房地产开发又有哪些积极作用?本报将为您一一解读。
关键词:首套房
▲首付最低3成,利率最低“打7折”
对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具体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风险情况自主确定。
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家庭,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对拥有2套及2套以上并无贷款记录或贷款已结清的购房家庭,可参照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对异地购房户同样享受本地居民的贷款政策。
▲财政补贴为实际成交额的0.5%
2014年11月21日至2015年11月20日,对家庭购买的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给予实际成交额0.5%的财政补贴(补贴支出由市、区县按财政体制共同承担)。
关键词:公积金
▲双职工最高贷40万,单职工最高贷30万
认真执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政策,即:双职工最高贷款金额为40万元,单职工最高贷款金额为30万元。
将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由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调整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中间费用,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公证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负担。
关键词:房地产
▲按期开工,每平方米减免20元配套费
2014年11月21日至2015年2月17日,对一次性缴清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并按期开工的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每平方米减免20元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在2015年6月30日前按期新开工建设的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可分期缴纳,即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缴纳50%,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缴纳50%。
▲鼓励收购商品房作为保障房
各区县购置符合条件的普通商品住房用于保障房或棚户区改造安置房的,纳入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计划,享受国家、省、市保障性安居工程有关资金补助政策。
房屋征收重点采用货币补偿方式,鼓励房屋被征收的居民购买商品房。
▲科学完善土地供应机制
按照“控制增量、节约集约”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土地供应机制。
根据国家用地政策导向和商品房供求情况,科学编制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合理确定土地供应总量和规模,并根据房地产市场状况,合理控制土地供应节奏。
加强房地产项目用地全过程管理和服务,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
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公开土地供应、规划审批、预售许可、登记办证等环节,进一步简化程序、提升效率。
坚决禁止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严肃查处开发企业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商品房预售监管,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编辑:Fra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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