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记者 罗乐)日前,市委出台《关于认真贯彻“三严三实”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22条工作要求和措施,立“严”、“实”标尺,树为政新风。
制定经济责任审计五年规划
在财经纪律方面,《实施意见》要求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不得直接分管财务、工程项目、物资采购。党员干部不得利用职务影响、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严禁为他人承包工程、审批项目、晋升职务等说情、打招呼。对区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资金、资产、资源管理量大的市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制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五年规划,强化审计结果运用。
在工作纪律方面,严格请假制度,党员干部在工作时间离开工作所在地,应按规定提前向上一级党委、政府或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书面报备或报告。严格落实中央关于领导干部配备秘书的相关要求。交流任职的干部必须按规定转移行政关系、组织关系和工资关系。
在组织纪律方面,落实“三会一课”、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对待组织,自觉防止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
“裸官”职位限入提拔受限制
加强选人用人监督,控制大批量调整干部,严格防范突击提拔干部,对乡镇党政正职在同一岗位任期不到3年进行调整的从严审批把关。前置干部监督关口,实行拟考察人选征求意见制度。严格执行“裸官”职位限入和提拔限制等制度。全面推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规范新提拔干部公示期间举报受理,严防干部“带病提拔”。
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建立违规选人用人工作倒查机制,整治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标准程序、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干部档案造假等问题,对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实行“零容忍”,严格执行“五个一律”规定,从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每3年对区县和有用人权的市级单位干部选任工作进行一轮普遍检查,凡不符合相关条件规定、任用程序的一律无效,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实施意见》还要求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标准,鲜明“重品行、重实干、重公认”的用人导向,把“三严三实”作为干部任职考察、换届考察的重要标准。实施优秀年轻干部和人才递进培养计划,把“三严三实”要求贯穿到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各个环节。
及时调整不胜任不称职干部
加强和改进干部考核工作,一旦发现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敷衍塞责,缺乏进取心,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所负责的工作长期处于落后状态,群众反映强烈,在听取其分管领导、组织(人事)部门等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认定为不胜任现职岗位的,要按照干部任免程序和有关法律规定对其进行组织调整。对调整的干部,应妥善予以安置,及时合理安排岗位。对在新岗位表现较好、成绩突出的干部,要予以表扬和鼓励,符合重新任用条件的,可根据个人表现和民意情况,按规定重新任用。
《实施意见》指出,要建立健全优秀县、乡、村党组织书记定期表彰制度,对受到表彰的优先提拔使用。坚持典型示范,及时总结宣传群众身边的好干部典型和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先进模范,形成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尚。建立优秀干部人才向基层倾斜激励机制,对长期在基层一线埋头苦干、甘于奉献的干部,注重在政治上关心、精神上鼓励、生活上帮助、心理上关怀,让老实人不吃亏,让实干者受重用。
编辑:张昊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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