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杨康 特约记者 吴明远)记者日前从大安区检察院获悉,5月10日本报以《伪造贩卖超限运输证 这两口子捞钱走歪路》为题报道的刘梅、卢忠两口子与唐平等人结伙伪造贩卖超限运输证,从中非法谋利一案,经该院提起公诉后,法院已于近日公开开庭审理,并作出一审宣判:以伪造、买卖国家证件罪,判处被告人刘梅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以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被告人卢忠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以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判处被告人唐平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本案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6月,成都市大邑县中年男子唐平伪造“四川省交通厅公路局超限运输审批专用章”一枚,交给自流井区中年妇女刘梅使用。2013年6月至2014年6月期间,刘梅用购得的空白《四川省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加盖唐平提供的“四川省交通厅公路局超限运输审批专用章”,制成200余张伪造的《四川省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证件,交给丈夫卢忠以100元至150元一张的价格出售给超限货车司机,谋取非法利益。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梅为获取非法利益,伪造、买卖《四川省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行为,已构成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告人卢忠伙同刘梅买卖《四川省超限运输通车辆行证》的行为,已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告人唐平伪造“四川省交通厅公路局超限运输审批专用章”的行为已构成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和事实成立。被告人刘梅、卢忠、唐平均自愿认罪,如实供述罪行,可以从轻处罚。三被告人均系初犯,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编辑:张昊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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