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记者 刘捷)《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修订)》(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4年11月1日正式施行,1996年4月16日通过的《四川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同时废止。修订后的《条例》首次将公交、出租车纳入道路旅客运输适用范围,出租车拒载旅客最高可处以吊销执照的处罚。《条例》中严格规定了客货运驾驶员24小时内驾车时间,市交通运管机构将对客货运输驾驶员实行积分制,扣满积分将吊销其从业资格证。
关键词:的哥拒载
处二千至五千罚款 最高可吊销执照
据市交通局运管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新老《条例》中最大的变化就是,新条例将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客运作为道路旅客运输的内容,纳入了适用范围。按照道路旅客运输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并明确了城市人民政府的职责。
按照《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客运经营者(包括出租车)拒载旅客,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依法吊销相关经营许可和从业资格证件。
关键词:客货运输
禁止开“红眼班车” 客货运计分扣完吊销证件
新《条列》强化了对道路运输经营者、车辆和驾驶员的日常监督管理要求。明令禁止了客货运驾驶员开“红眼班车”,严格要求“客货运输从业人员驾驶员连续驾驶车辆时间日间不得超过4小时,夜间不得超过2小时,行车途中应当停车休息,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班车客运、包车客运驾驶员24小时内累计驾驶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
《条例》修订的另一个突出亮点是建立了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考核评价制度,对客货运输驾驶员实行记分管理。《条例》中规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将建立道路运输经营者的质量信誉和安全考核评价制度,并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并“对道路客货驾驶员实行记分管理制度。在记分周期内累计扣满记分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法吊销客货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证件。”
关键词:打击黑车
组织联合执法 最高处2万以上3万以下罚款
针对打击非法营运及出发标准,新《条例》中也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依法查处道路运输非法营运行为,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新《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未经许可从事公共汽车客运或者出租汽车客运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以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关键词:安全事故处罚
发生重大行车事故 司机或被终身禁运
新《条例》还加大了对发生安全事故的经营者的处罚力度。第六十六条规定:发生较大以上道路运输行车事故,驾驶员因负主要或者全部责任而被吊销从业资格证件的,三年内不得重新申办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件;发生重大以上道路运输行车事故,驾驶员因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而被吊销从业资格证件的,终身不得再次申办从业资格证件。
关键词:包车客运
照顾特殊人群 日行四百公里以上配备两名驾驶员
在突出管理部门的服务功能方面,《条例》规定了客运经营者应当履行照顾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出行需求的义务。并“有条件地”放开了旅游包车的地域限制。
《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包车客运应当按照约定的起始地、目的地、线路和停靠点运行。除执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下达的紧急包车任务外,包车客运线路的一端应当在车籍所在地。但是经起讫地共同的上一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批准,旅游包车可以在车籍所在地之外开展团队旅游运输服务。
为了保证安全,《条例》规定包车客运车辆每日单程运行里程超过四百公里(高速公路直达客运超过六百公里)的,应当配备两名以上驾驶员,并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关键词:公共交通
优先发展公共交通 加大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
新《条例》按照道路旅客运输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并明确了城市人民政府的职责。条例第四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道路运输工作的领导,统筹道路运输与其他运输方式协调发展,完善现代道路运输体系,建立道路运输应急保障体系,积极发展城乡物流,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对公共汽车客运、道路运输站(场)建设、交通物流、旅游客运等加大投入和政策扶持。
此外,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建设换乘系统,实现多种运输方式之间的衔接,并将公交站场、道路运输站(场)等交通设施布局和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编辑:张昊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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