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杨勇军 姜启明 记者 周孟娟)一名七旬老翁以给饭吃为由,将患有精神病的同村妇女骗至家中强奸。近日,荣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该案,一审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文塘华有期徒刑四年。
1944年出生的文塘华系长山镇人。今年5月的一天,文塘华以给同村患有精神疾病的妇女吴淑琼饭吃为由,将其哄骗至家中强奸。此后,文塘华又两次将吴淑琼骗至家中欲行强奸,后因身体原因未能得逞。6月29日14时许,文塘华以同样的手段将吴淑琼再次骗至家中欲行强奸,被邻居发现后告知吴淑琼母亲李琼华,李琼华将其解救并报警。经鉴定,受害人吴淑琼在该案中无自我性防卫能力。
荣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文塘华采用诱骗方式,与明知是精神病而无性防卫能力的妇女发生性行为,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鉴于其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名系化名)
编辑:张昊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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