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任我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权证科的女员工莉莉,多次利用职务便利,把黑手伸向了公司财务,最终露出马脚,落入法网。记者从自流井区检察院获悉,经该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对本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并依法做出了一审判决。
弄虚作假 大肆侵吞公司资金
莉莉现年27岁,大学文化,系广元市剑阁县人,2009年进入我市某房地产公司权证科工作,主要责任是办理公司房产的产权办理、大宗抵押工作。莉莉接触的资金主要是产权交易手续费、登记费。按照公司财务制度,要先由公司向客户收取后再以现金方式交到房管部门办理。所以莉莉需要先在公司借款,最后以冲账方式办理产权。
2013年8月,莉莉在公司报账冲个人的借款,出纳员发现莉莉报账用的房屋产权中心开具的发票漏了三张在她的包里没有拿给出纳,两位出纳员就凭莉莉填写的报账单上的金额冲了莉莉个人的借款。此后,莉莉将这漏报的三张发票在下次冲账时和其他发票一起冲了她的个人借款。这样莉莉发现公司出纳并不是每次复核费用报销单金额与发票金额一致的漏洞。以后,便利用公司出纳员并不每次复核的机会,在费用报销单上多填金额,按照报销程序交财务领导签字,多冲自己的个人借款。
后经公安机关侦查查明,2013年8月至2014年3月期间,莉莉利用办理房屋权证的职务便利,采用多报、虚报等手段侵吞公司资金874718元。
罪行败露 自动投案自首
据了解,2014年6月5日,莉莉找公司出纳报账,后备协助出纳员的工作人员审核时发现莉莉报账的原始单据笔报销单少12748元。出纳员知道后,便立刻通知莉莉。莉莉说可能掉在包里了并表示补送过去。当天下午5点多莉莉补去的报账单还是与报销金额不符。随即出纳员经过清点,发现莉莉报账的钱与原始单据多了70多万元。于是公司立刻进行追查。经过公司领导找其谈话,反复做思想工作,莉莉终于承认自己以多填写报销单金额的方式侵占了公司资金,并协助财务出纳清理出自己多报的金额大约是70多万元。接着,莉莉通过家属多方凑钱将其侵吞的703374元资金归还了公司。随即莉莉又主动向汇东公安分局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一审结果 判刑并处没收财产
法院经审理认为,莉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用多报、虚报等手段侵吞本单位数额巨大的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莉莉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鉴于莉莉具有自首情节,系初犯,自愿认罪,退赔大部分赃款等情形,决定对其减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莉莉应当退赔尚未退清的侵占款171344元。
据此,法院以莉莉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没收财产20000元。(文中人物系化名)( 吴明远 李平 罗郝晓)
编辑:舒旭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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