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李灿 温婷 记者 廖蓝蕾)记者昨日从市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局了解到,为加强塔式起重机使用安全管理,预防发生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我市实际,要求各单位进一步加强塔式起重机(以下简称“塔机”)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防护工作。
做好底层防护及穿过洞口防护
塔身基础底部需设置不低于1.8m高防护栏杆,栏杆刷红白(或蓝黑)相间的警示油漆,居中位置设置防护门,门上悬挂“禁止攀登”安全警示标志,实行封闭式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围栏外设置临时电箱,包括“塔吊专用开关箱”和“塔吊专用照明电箱”,电箱上要有防雨措施。塔机穿过楼层处洞口按照洞口防护要求搭设不低于1.2m防护栏杆。
塔机附着位置应搭设操作平台
为便于附着装置的安装,应在塔机标准节附着点以下1.5-2.0米处的塔身搭设操作平台,其搭设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规定:
应设置1.2m高防护栏杆,栏杆一半高度处设置横杆,刷红白(或蓝黑)相间警示油漆,平台满铺脚手板,栏杆内满挂密目式安全防护网。平台的边缘应设置不小于100mm高的踢脚板。平台上操作人员可能停留的每一个部位都不应发生永久变形。操作平台可以同时用作塔机司机、安拆人员及保养维修人员上下塔机时的休息平台。
司机安全通道宽不应少于500mm
在建筑物高处与塔机连通的通道,是专供塔机司机、安拆人员及保养维修人员使用的通道,通道宽不应少于500mm,通道一端固定在建筑物,另一端固定在塔机标准节横杆上,使通道与塔机标准节爬梯相连,其搭设要求与操作平台的安全规定一致。安全通道与操作平台的搭设必须安全可靠,并根据搭设时的实际荷载情况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方可实施。
编辑:dann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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