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记者 钟小璐)随着微信的普及,“朋友圈”已成为很多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时下“指尖上的善举”在微信朋友圈中成为佳话。同时,一些乱象也在利用朋友圈“发酵”、散播,有些骗局花样更是百变翻新,因多是熟人发送的信息,更容易让人上当。真假混合的各类信息,影响着朋友圈的正常秩序。
真善举
献爱心,“朋友圈”里进行公益接力
在我市一家广告公司做管理工作的王若,因为工作的关系认识不少企业的负责人。去年12月初,王若与一企业负责人谈到做慈善的想法,两人一拍即合,随即在网络上发起了为山区儿童送温暖的活动。王若利用微信微博接连几天发布了活动信息,吸引了朋友圈里的热心朋友,不少人私信表示愿意加入此次活动。不到半个月的时间,此次捐助活动所需的御寒衣服和铅笔、橡皮等文具用品都有了“下家”。今年1月份,王若和朋友圈中的热心人一同将物资送往了离自贡城区100多公里的荣县金花乡小学。
市民刘先生也通过微信圈发起过一次爱心活动。去年秋天,刘先生的女儿生病住院,在儿科病房里,刘先生听闻有一患心脏病的小男孩急需手术费用,通过在医院核实信息,刘先生想帮小男孩一家筹集费用。“但一个人的力量肯定是不够的!”刘先生说,于是他通过朋友圈介绍了小男孩的情况,并留下了男孩父亲的手机号码,两周的时间里,微信被不断转发,很快为小男孩筹集够了手术费用。
刘先生告诉记者:“男孩的父母老实善良,看着钱够了,就赶紧让我通过微信叫停。”于是,刘先生发了一篇感谢的内容,转达了小男孩父母的感谢,并告诉爱心人士小男孩术后的恢复情况。这一次偶遇后的爱心活动,让刘先生感触很深,他说,其实人与人之间需要这样的爱心传递,需要信任和关怀。“我肯定不是第一个做这种事的人,如果以后遇到需要帮助的人,我还会这样将爱心传递下去。”
假信息
动一动手指,殊不知传播假消息
有善举也有骗局,看似温馨的朋友圈中,也包含不少虚假信息。
市民龚女士去年就遇到这样的经历。去年夏天,龚女士在朋友圈看到这样一条消息:“2014年7月5日是个特殊的日子,灾难日里自贡悲剧不断,大安安大门口一男子被杀,东方广场一新手油门当刹车一车撞七车,南湖市政公园收走5个孩子的命……”
“都在说这一天很邪门,我也没多想,觉得都是真的,也就直接转发了。”龚女士说。转发后,龚女士发现该消息在朋友圈中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很快,公安机关通报了“南湖公园5小孩溺水身亡”的消息为虚假消息。
龚女士说,从那开始,再看到朋友圈中不少“寻人”、“求助”等消息,她有点不敢相信了。
市民
朋友发的“免检”信息,完全信任
每天浏览微信朋友圈,已然成为很多人的生活习惯。在一家网络传媒供职的小赵告诉记者,“微信朋友圈”,仅这个名称便向大众透露出了它的一个明显特征——这是属于朋友的圈子,在这个网络平台里的人是一个相对比较固定的、比较封闭的,而且圈里的人都是互相熟识,最起码多数都是互相认识的人,大家都是互相信任的,几乎不存在“质疑”的问题,如果遇到真的求助信息和公益活动,爱心就会很快汇聚,这也是一种新的做公益的方式;但是,这也造成了如果遇到虚假消息,那么在这个“圈子”里的“可信度”也会大大增加的结果。
除此之外,有网友表示,由于微信软件使用方便简单,转发信息仅仅需要在手机上点击几下就可以轻松完成,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助推了微信朋友圈成为“谣言集散地”。
律师
莫让“微信”成为“危信”
博胜律师事务所律师荣旭东认为,传播虚假信息不但可能发生民事侵权,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编造恐怖信息,传播或者放任传播,明知是他人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还可能触犯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的规定,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
此外,虚假求助信息能够流通确实有它的隐蔽性。一是越是详细、越让人们轻信,这类消息往往有时间、有地点,寻找小孩的“求助信息”甚至还有“家长电话”;二是煽情,消息里总掺杂着“你不转发良心就过不去”的心理暗示,例如“我们都会有孩子的,求转发”,这时候再铁石心肠的人,估计都会帮上一把。
微信是一种比较私密的主打熟人圈的社交媒介,无论是好友的加入还是公众账号的关注,都是基于一种信任,因此谣言很容易在圈内传播,并通过各个节点无限扩散。
荣旭东表示,目前完全杜绝谣言还不现实,想减少谣言,需要法律、制度的跟进,还有身处自媒体时代的每一个人能够做到自律自觉,提高对“谣言”的“抵抗力”,还朋友圈一片“清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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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谣言,我们该怎么出招?
满足公众知情权
知情权是现代社会公民的一项基本人权,是公民生存权、发展权的题中之意。现代社会是个信息社会,公众需要不断获取各种信息来充实自己的生活,做出自己的选择,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这对信息公开、满足公众知情权提出了现实要求。公众的知情权得到了满足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减少谣言的出现,例如,从某个案件的发生到司法机关的处置,如果公众没有通过公开的渠道得到相关的信息,有些人就会把自己猜测的内容当作事实发布到网上,这样就形成了谣言。
发挥媒体导向作用
有关部门可以通过建立网络谣言举报与辟谣专门网站,接受网民对网络谣言的举报并及时公布调查结果。同时还可以和影响力较大、信誉度较好的媒体或网站合作,对网络谣言的调查结果进行宣传,保证辟谣的及时性、广泛性和权威性,建立事后追惩制度,通过司法渠道对造谣生事破坏社会秩序的人加以严惩,进一步完善法律制度,才能在网络谣言损害到公民个人合法权益时,做到有法可依。要通过不断完善相关法律和制度,使网络谣言制造者付出更大的代价,承担更多的责任,最大限度地保证网络安全。对那些散布网络谣言、丑化攻击诽谤他人的行为,要坚决采取法律的手段,严惩不贷,从而维护好网络的正常秩序,还广大网民一个清静、真实的网络虚拟空间。
增强信息鉴别能力
面对纷繁复杂的网络信息,网民只有掌握更多基本的知识,才能对各种网络信息进行正确的判断。在论坛、微博、微信等圈子里,网民应该掌握一些甄别谣言的基本方法,对于一些无法确认的信息,可以先上网搜索官方信息,以辨别真伪,不要贸然转发,以避免自己成为谣言的"扩音器";在转发之前,要想一想会不会构成对他人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的侵犯。
编辑:CHR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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