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记者 黄浩)春节将至,在外的务工人员陆续回到自贡。近期记者观察发现,行驶在我市各条街道上的车辆陡然增多,而一些如擦挂、追尾等交通小事故也不时发生,发生事故后,由于一些车主处置不当,常常会引起堵车现象。
在发生交通小事故后,车主应该如何正确处理?昨日,记者来到高新区交警大队进行采访,为市民梳理了交通小事故后正确及快速处理的办法。
这些情况应快速撤离现场
“车辆在道路上行驶,难免会发生一些刮擦、追尾等小事故,如果没有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巨大的情形,我们将这类事故统称为财产损失交通事故。”民警介绍说,由于近年来城市道路交通流量迅猛增加,特别在早晚高峰、节假日、灯会期间,部分城市道路易出现交通拥堵现象,而引发交通拥堵的原因,其中就包括道路上发生的刮擦、追尾等小事故。
“此类事故如不能快速处置、及时撤离现场,拥堵将更加严重,极大影响到出行安全和顺畅。”民警说,首先,作为车主或驾驶员要明白快速撤离现场的事故范围。“一般包括两类,一类是自行协商,不需要报警的事故。另一类是需要报警,但当事人应当先主动撤离现场的交通事故。”
而自行协商,不需要报警的事故具体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且车辆可以移动的;二是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的。
在遇到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成因有争议,以及虽然对事实或成因无争议,但协商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的;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有运载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发生财产损失事故,是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其他设施等情况的。
●交警提醒:
未撤离造成拥堵处200元罚款
如车辆可以移动,当事人应当报警后,先主动撤离现场。交警表示,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将会受到交警部门的处罚。在此,交警特提醒广大车主,路面执勤民警或事故处理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若有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因此造成交通堵塞的,交警将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驾驶人有其他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必须依法一并处罚。
应该这样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民警介绍说,在发生上述交通事故后,不能只顾着快速撤离现场,还得有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第一步就是要固定现场证据。”民警说,人人都随身携带有手机,手机上都有拍照功能,在撤离现场之前,双方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拍照时,至少需要拍摄2张现场道路及环境照片,画面要求包括事故各方车辆及所在道路情况,可从车前和车后5至10米的地方分别拍摄;同时还要拍摄至少2张事故车辆照片,画面要求包括事故各方车辆号牌及车辆碰撞情况;此外,还要拍摄至少2张事故车辆碰撞部位照片,画面要求包括事故各方车辆碰撞的具体部位和损失情况。
当现场证据固定完毕后,应当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但要注意的是,不能仅是从交通畅通的角度考虑,更重要的是要保证当事双方和他人的安全。
●交警提醒:
当事双方应相互核对证件真实性
在将事故车辆进行转移后,当事双方应相互核对对方证件的真实性,并对对方的行驶证、驾驶证进行拍照,同时当事双方还要留下联系方式。如当事双方已自行协商达成赔偿结果,当事双方应当以文字形式进行记录,如实记载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驾驶证号、机动车行驶证号、机动车牌号、车型、投保公司、碰撞部位、交通事故发生基本情形、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等内容,并由当事双方共同签字确认。
快处快赔中心的受理范围
如果当事双方不能就成因或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时,需要交警现场处理的事故,应该在报警后耐心等待交警前来处理。而不需要交警现场查勘但尚未达成协议的事故,或者需要保险公司确定车辆损失的事故,当事双方可共同约定到交警大队或快处快赔中心处理。
在本市自流井区、贡井区、大安区、沿滩区、高新区城区道路上发生的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仅造成车辆前后保险杠、叶子板、引擎盖、前面罩、车门、灯具等车身覆盖件轻微损失(包括车上财物和车上货物)、不涉及人员伤亡和车外财产损失、车辆能够继续自行驾驶移动、各方车辆损失不超过5000元的交通事故,属快处快赔中心受理事故的范围。
如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较大等情况时,应第一时间救治伤员和拨打报警电话。
●交警提醒:
24小时内到快处快赔中心处理
快处快赔中心位于汇东汇川路中段,在四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场内。联系电话:0813-2122122。业务受理时间为每天早上7点半至晚上7点半。此外,还要注意的是,事故发生之时起24小时内(需在快处快赔中心对外服务的时间范围内)到快处快赔中心进行处理。
编辑:张昊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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