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记者 林媛)春节临近,服务行业迎来旺季,商家大打价格促销战的同时,荣县部分出租车司机也悄然提价,将4元的起步价提高到了“上车10元”,此举引起市民不满。
市民遭遇:打车被告知“上车10元”
11日,家住荣县星河湾小区的余先生出门办事,招了一辆出租车后, 上车却被司机告知:“上车10元。”因急着出门,已上车的余先生只能无奈地默认了司机的提价要求。下车时,打表价格虽只有5元,但余先生还是按照司机“上车10元”的要求支付了10元。对于司机这种私自提价的行为,余先生很不满:“荣县的出租车起步价是4元,一般五六块钱就可以到达目的地,现在上车就要10元,无形中将价格提高了一倍,不晓得这种提价行为合不合法?”
的士司机:“过节提价是‘潜规则’”
记者对此进行了走访调查。据了解,在2月10日荣县个别出租车司机就已有“上车10元”的涨价行为。家住在荣县皂角巷的李先生表示:“随着春节临近,响应‘上车10元’的出租车司机会越来越多。”对于余先生的疑问,家住荣县程家坝经常以出租车代步的程先生调侃地表示:“这是出租车司机在给自己发‘双工资’。我们这些在单位上班的,在春节期间能享受加班工资的时间只有三天,有些出租车司机却能在春节前一周直到元宵节都可以享受上车10元的‘双工资’。”
对于这种以“上车10元”方式给自己发“双工资”的行为,出租车司机并不避讳,许多出租车司机表示:“过年了,你们休息,我们还要辛苦地跑车,收‘双价钱’很正常。”更有司机振振有词地表示:“服务行业过年收‘双价钱’是一种‘潜规则’,大家都默认了的。”并举例说明:“过年你去洗个头人家都要收‘双价钱’。”对于出租车司机们的说法,余先生等人并不赞同,他表示服务行业在过年期间收“双价钱”的确是一种“潜规则”,“但仅限于除夕、大年初一和初二三天,他们这样想涨价就涨价,涨价时间还那么长,肯定不得行。”
相关部门:私自提价可电话举报
出租车司机的提价行为究竟合不合法?记者就此采访了荣县交管所运政股股长李永新。
“肯定不合法!”据李永新介绍,荣县现有合法营运的出租车80辆,分属三个出租车公司所有,为营造一个和谐舒适的出行环境,交管所早在2月3日就召开了全县各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的春运动员会,特别要求出租车要遵纪守法,严格按照今年1月1日实施的《出租车服务管理规定》运营。“对于私自提价、宰客、拒载等违规经营行为,我们将按照《出租车服务管理规定》进行严格处罚。乘客遭遇上述情况后,可以拨打96515、0813-6200145投诉,也可向物价部门举报。”
编辑:张昊灿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