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刘波 记者 池莉)8岁的张静和6岁的孙晨同住一个院子,两人年龄相仿,又都是随着爷爷奶奶生活,所以他们二人一直都是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2014年4月15日下午,孙晨放学回家后,张静就来找他出去玩,正要离家时,刚从地里干活回来的爷爷孙世海叫住孙晨,不同意他出去。见此,孙晨不得已回到屋内继续做起作业来。孙世海见孙子回去继续做作业了,自己便招呼老伴一起再次去山头上忙活起来。就在孙世海离开后,孙晨见家里没人,便和张静一起跑到自家门前的田坎上玩了起来。据了解,这块地原本是块稻田,因无人耕种,孙世海老两口便将这一大片稻田改建成了鱼塘。就在两个孩子在田坎边玩得高兴时,孙晨不慎一脚踩空摔倒后栽入了水位很深的稻田中。张静见孙晨掉入水里,便朝正在对面山上干活的孙世海呼救。听到呼救声后,孙世海一边大声喊救命,一边跑过来救人。待周围邻居们赶到将孙晨捞起来时,他已停止了呼吸。
孙晨的父母匆匆赶回家料理完丧事后,便找张静父母协商赔偿事宜,但两家人几次协商的结果都是不欢而散。随后,孙晨父母亦多次找到基层组织要求解决此事,但因张静父母坚持认为无责,多次协调亦是无果而终。孙晨父母遂将孙世海夫妇、张静及张静的父母列为共同被告,起诉至富顺法院,要求众被告共同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0万余元。
法院承办此案后认为,张静邀孙晨去玩耍,虽对危险性没有完全的判断和认知能力,但对李晨溺水死亡有一定诱因;孙世海及其妻将田坎修整后自行将稻田蓄水养鱼,使水位升高,也增加了危险性;孙晨父母将孙晨托于孙世海及其照顾监护,未完全尽到监护、照管义务,因此此事原、被告双方都有责任。孙晨父母作为死者法定监护人,故应对事故承担主要责任(90%);张静一再邀请孙晨去玩耍,存在一定过错,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2%),孙世海及其妻未能完全尽到监护责任,所以需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8%)。
据此,法院依法做出了张静及其父母共同向死者孙晨的父母赔偿9992元,张静及其父母相互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孙世海及妻共同向死者孙晨的父母赔偿39968元的判决。(文中人物系化名)
编辑:dann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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