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甘科 记者 周孟娟)近日,经自流井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盗窃案,由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后作出判决。
经审理查明,2014年4月中旬的一天,被告人李强志来到汇东新区学院街“安踏”专卖店,趁营业员不备之机,盗得失主王晓燕篮球鞋2双。2014年6月中旬的一天,李强志来到汇东新区一对山商业城“海天”服饰店,盗得失主李东休闲裤4条。2014年6月27日13时许,李强志来到一对山商业城“康博”服装店,盗得失主邹仕强店内男士裤一条、女士短裙3条。李强志在逃离现场前往公交车站途中被民警挡获、案发后追回被盗赃物已发还给失主。经自流井区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鉴定,上述被盗物资共计价值1854元。
1月21日,自流井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后,作出判决,被告人李强志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文中人名系化名)
编辑:dann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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