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华
人有惰性,在对某人某物有一初步整体感觉之后,便不太愿意投入精力来检验和修正这第一印象。由是,人总喜欢把最佳形象展现给初次见面者。
一个“坏人”,与一位女性初相识,给对方留下了良好的第一印象。也许他为了博得女性欢心而故意有所掩饰,也许仅仅是那位女性的错觉。但这位女性的赞赏却给了他鼓励。为了维系这美好的形象,他一直在这位女性面前保持君子之风。这是我曾经构思的一篇小说的故事梗概,现实生活中,或可找到印证。
我的一位朋友,从来都是仗义疏财乐于助人那种。他去世后,才有不同的声音传到我耳中,开始时我不相信,后来才理解,这也许才是真实的他,完整的他。和自己在意的人交往,有意无意地剔除不那么完美的表现,遮蔽自己的短处,此乃人之常情,我亦如此。但我觉得这不是掩饰,我们彼此面对时,都是真诚的。
对于一个人、一件物品,我们在有限的时间里,能够攫取到的,是其最醒目的特征,这些特征,常是对方在无意识中流露出来的,大抵也能勾勒其真实轮廓。因而,我们常常迷信自己的眼睛,对于他人的印象,便多在第一眼中定格。以前在杜甫草堂看到谢无量书丹的《茅屋为秋风所破歌》,就觉得字形怪怪的,毫无美感,这个印象在我大脑中持续了很久。
人也有被第一印象欺骗的时候。一是对方刻意要给人留下某种设计好的印象,在缺乏深入了解的情况下,我们容易受其左右。二是审美观存在高下之分。就如前面所说的谢无量的书法,我后来反复看,慢慢竟改变了任性的看法,甚至越看越喜欢,觉得每一个字都力透纸背,天然无匠气,丑中复见其美。
第一印象根深蒂固,很强大,所以明智的人举止皆有所约束。而时间更强大,它是世间上最强悍的角斗士,可以打败一切。斗转星移,我们的审美能力提高了,欣赏习惯改变了,以前不喜欢的,现在喜欢了。再有一种,产生了审美疲劳。“久入兰室不闻其香,久入茅厕不闻其臭”,很多不过如此的人或物,因为常在眼前晃,就习以为常了。这一点,我有切身体会。
十三年前我经历了一次相亲,方式很传统。那是春节前几天,女方由她母亲和妹妹相伴去外婆家走亲戚。我则由我母亲带着,做出仿佛去她外婆家随便坐坐的样子。醉翁之意呀。
其时我涉世未深,胆子亦小,竟不敢多看女方,只闪闪烁烁偷瞄了几眼。因是冬天,她穿一件大红棉袄,矮小的个子尤其显矮。那时年少心高,对这种村姑打扮的女子,自是视若不见。
人生处处机缘巧合。不日,我去给义父拜年。几兄妹相约去逛西山公园。我当时虚荣心起,说见了个女朋友,想带来耍,几人随即怂恿。于是给那女子电话。没想到,对方答应了。
第二次再见,她长发披肩,换了身黑衣服、土黄裤子,虽勉强脱了前日村姑貌,仍与我心中的女神形象相去甚远。那天情人节,不得以买枝玫瑰送她,心下却打起了退堂鼓。改变来自于第一次亲密接触,两人紧靠坐海盗船,不意闻到她头上散发出的从未闻过的洗发水味道。让人目眩神迷。
婚后发现,她身上有着单纯、善良等优点,长相便退居其次。再后来,觉得她似乎也不丑,甚至有说她漂亮的。审美系一项心理活动,并无四海皆然的标准,且随着时光的流逝,审美疲劳在所难免——尽管她穿红棉袄的样子一直在眼前晃,却因隔着时空而有了几分诗意,遂安于这种平淡婚姻。
此后多年,一家人逛公园,那海盗船还在。我告诉三岁多的儿子,这是你爸妈的爱情转折地。妻子在旁边笑,儿子不明所以,四顾茫然。
时间有如魔法师,可以隐藏,可以颠覆,可以遗忘,可以毁灭。“一百年前你不是你我不是我,一百年后没有你也没有我。”所有的一切在它面前都是尘埃。那么,一时一地之事,便无须那么计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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