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松云
央视报道:“今年全国两会有人在大会堂抽烟,白岩松怒批。”
这已不是白岩松第一次怒批在大会堂抽烟了。2013年两会期间,《人民日报》报道:“20多位委员在人民大会堂抽烟!”“委员在铺有地毯的酒店走廊抽烟!”
于是,在2013年两会上,一份由医卫界全体90位委员共同发起的倡议提交给了政协大会秘书处,倡议特别提到“二手烟的危害”,“建议开会时把烟灰缸撤走”。
那次两会上,白岩松说:“我亲眼见一个委员拎着点着的烟赫然出现,我跟本组的一个委员面面相觑在那儿蒙了,我们完全被惊呆了,竟然是如此地敢于违规。”白岩松怒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如果抽烟甚至不分场合地抽烟,我们是不是可以提醒他控烟也要从他们做起呢?莫因善小而不为,也莫因恶小而为之。”
今年两会,白岩松又怒批:“不要说代表,或者说是委员,一个公民,那么应该遵守法律和法规,在人民大会堂抽烟是一种什么样的一种现象?今天我就想起一句话叫‘小不忍则乱大谋’,可能具有了另外的含义。怎么说呢?在小处都不能忍耐自己的那一点点瘾,在谋国家大略方针的时候您能去谋好吗?”
由白岩松怒批,笔者想到我国承诺“100%禁烟”的问题。
作为《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缔约方,我国承诺2011年1月9日前在室内公共场所和室内工作场所实现100%禁烟。但时至今日,4年过去了,在我国室内公共场所和室内工作场所实现100%禁烟了吗?中国疾控中心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名为《控烟与中国未来》的评估报告称履约4年来,中国控烟效果微弱,吸烟率居高不下,室内公共场所禁烟仍遥不可及。目前,全国仍有3亿以上烟民,遭受二手烟危害的人群更是高达7.38亿。而事实是:履约4年内,不仅全民吸烟率没有下降,二手烟的受害者却增加了2亿人。
2011年3月,卫生部公布了修订后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细则新增加“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等规定,规定2011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细则规定,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室外公共场所设置的吸烟区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通道上。公共场所不得设置自动售烟机。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细则还进一步明确了执法主体、强化了公共场所经营者的责任、加重了处罚力度等,并且规定对违规在室内公共场所和室内工作场抽烟者要处以罚款。
这也是我国第一次明确将“室内公共场所禁烟”列入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包括7个大类、28个小类,分别为: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商场(店)、书店;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等。
2011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事实上已成废纸,因为目前我国的多类公共场所包括神圣的人民大会堂,常闻“烟草的味道”,很多人仍“烟不离手”。
为什么“室内公共场所禁烟”规定成一纸空文?为什么“100%禁烟”无法承诺?看看“有人在大会堂抽烟”就明白了。
不是明文规定违规抽烟要罚款吗?为什么媒体报道我国“至今无罚单”?看看在大会堂里抽烟的是否被罚就知道了。
编辑:dann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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