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是第20个“世界防治结核病日”,我国的宣传主题是“你我共同参与,依法防控结核——发现、治疗并治愈每位患者”,旨在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加大宣传《传染病防治法》和《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力度,积极发现、治疗并治愈每位患者,有效消除肺结核病危害。
肺结核病是由结核杆菌侵入人体肺部引起的呼吸道传染病,主要通过患者咳嗽、打喷嚏或大声说话时喷出的飞沫传播给他人。肺结核严重影响患者个体的身体健康,若不彻底治疗会丧失劳动能力,甚至危及生命。除此之外,肺结核通过呼吸道传播,传染性强,危及他人的身体健康。一名传染性肺结核患者若不加以治疗,一年平均可感染10—15名易感者。由于部分肺结核患者是青壮年,处于最具生产能力的年龄段,如肺结核疫情不加以控制,还将对国民经济造成重大影响。根据2014年传染病疫情监测统计,我市肺结核病报告发病率位居法定报告传染病的第一位,位居甲乙类传染病第一位。
如果出现连续咳嗽、咳痰超过2周或者咯血、血痰等症状,就应当怀疑是否患了肺结核病,及时到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结核病定点医院进行痰结核杆菌检查和胸部X线检查。
我国目前采用世界卫生组织公认和首推的短程督导化疗方案,可以保证在不住院条件下得到规律治疗,提高治愈率,防止病菌产生耐药性,减少复发机会。及早地发现和治疗肺结核病,对于家人和社会,可以减少传染,阻断结核病的传播。同时,国家为有效控制结核病,对肺结核病人实行相关免费检查和提供免费抗结核药品进行治疗。经过6至8个月的正规治疗,90%以上的病人都能治愈。
如果家里或周围有肺结核患者,应注意以下几点:1、有可疑肺结核症状的应及时到县(区)级结防机构或结核病定点医院接受检查;2、给予患者更多的关心和照顾,积极支持患者的治疗,督促患者按时服药;3、患者如果出现药物不良反应,及时向诊断、治疗单位报告;4、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市疾控中心)
编辑:Fra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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